第1题:
A.主物权与从物权
B.自物权与他物权
C.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D.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第2题:
第3题:
简要说明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分类及其意义。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是根据物权人对标的物所支配的内容所作的分类。用益物权是以支配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的物权;担保物权是以支配标的物的价值为内容的物权。区分这两类物权的主要意义在于:
(1)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取得物的使用价值,而设立担保物权的目的在于取得物的价值。
(2)在同一物上已存在用益物权时,通常不能再设定用益物权;而在同一标的物上可有数个担保物权存在。
(3)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在动产上不能设定用益物权;而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可为动产,也可为不动产,还可以是权利。
第4题:
按罗马物权法的分类,属自物权的物权是()
第5题:
第6题:
按罗马物权法的分类,属自物权的物权是()
A.所有权
B.役权
C.地上权
D.担保物权
第7题:
第8题:
简述担保物权的分类
从学理上,担保物权可依不同的标准分成不同的种类。依照设定方式的不同可将担保物权分为法定担保物权和约定担保物权,前者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如留置权与优先权,后者是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和质押。根据设定担保时是否移转担保物的占有状态可将担保物权分为移转占有担保物权和不移转占有担保物权。
此外,还可依标的物不同,将担保物权分为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权利担保物权和一般或特定财产担保物权等等。从实定法的角度来说,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将担保物权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海商法上还有船舶优先权。
第9题:
如果对他物权进行分类,可将他物权区分为()
第10题:
从设立的角度对他物权再做分类,可把其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