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建设部)

甲公司需要装修办公大楼,乙公司与之洽商,提出预算:装修工程需要100万元的报酬,粉刷材料(油漆等)需要100万。甲公司认可了乙公司的预算。乙公司又提出:只要100万元的报酬,自己仓库里有价值100万元的油漆等粉刷材料无偿奉送。甲公司欣然允诺,与乙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完工,验收合格,但甲公司一分钱不给。乙公司多次索要未果。在甲、乙订立合同之前,乙公司欠丙方公司货款200万元,现乙公司无力偿还。请问,丙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

题目

甲公司需要装修办公大楼,乙公司与之洽商,提出预算:装修工程需要100万元的报酬,粉刷材料(油漆等)需要100万。甲公司认可了乙公司的预算。乙公司又提出:只要100万元的报酬,自己仓库里有价值100万元的油漆等粉刷材料无偿奉送。甲公司欣然允诺,与乙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完工,验收合格,但甲公司一分钱不给。乙公司多次索要未果。在甲、乙订立合同之前,乙公司欠丙方公司货款200万元,现乙公司无力偿还。请问,丙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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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l00万元,乙公司欠甲公司工程款100万元,现乙公司的债务已到期,甲公司的债务尚未到期,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债权债务抵销,甲公司以甲、乙公司之前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该债务不得抵销为由予以拒绝,要求乙公司先偿还工程款l00万元,乙公司以甲公司理由不成立为由没有履行,甲公司遂诉至法院。关于甲、乙公司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已构成违约

B.乙公司无权主张抵销

C.甲、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已因抵销而消灭

D.甲、乙公司之间关于工程合同债务不得抵销的约定无效


参考答案:A, B

第2题:

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货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销

B.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商场同意

C.双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

D.乙商场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销


正确答案:A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材款。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B.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公司可以要求并存债务承担人丙公司清偿债务 


【答案】BC

  【考点】债的担保

  【解析】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据此可知,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向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乙、丙公司并未向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应收账款的出质登记,因此,乙公司对丙公司不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并为债权人接受的,保证合同成立。本题中,丙公司以书面形式向乙公司出具保函担保甲公司债务的履行,乙公司对此没有表示异议,则乙、丙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成立,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选项C正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欠乙公司10万元货款,丙公司欠甲公司10万元装修款。两项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损害了乙公司的利益,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选项D错误。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保函的行为成立保证,而不是债务承担,丙公司不是并存的债务承担人。


第4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到期无力偿还借款。乙银行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债款200万元,但甲公司并不积极向丙公司索要。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银行可以(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0万元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自行承担
D.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100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的权利范围,因此,A选项不正确。B选项所述是撤销权,题干所述情况属于代位权的条件,所以,B选项不正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因此,C选项不正确。

第5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到期,甲公司有权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丙公司的债务
B: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交付100吨一级大米,乙公司应向甲公司交付150吨二级大米,乙公司的债权已经到期,乙公司有权以对甲公司的债权抵销对甲公司的债务
C: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10万元维修费,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未到期,甲公司无权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乙公司的债务
D:甲公司应对乙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乙公司应对甲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甲公司的债权已经到期,甲公司通知乙公司20日后甲公司用自己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乙公司的债务,甲公司的通知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

答案:A
解析:
抵销必须具备下列要件才能生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第三人的债权,即使取得该第三人的同意,也不能以之为抵销,但是债权让与时,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的,得向债权受让入主张抵销。A选项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债务,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债权让与丙公司,甲公司享有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丙公司的债务的权利,所以A选项正确。(2)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是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B选项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互负的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相同,但是品质不同,因此不能抵销,所以B选项不正确。(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虽然《合同法》规定双方债权均应届履行期,但因债务人有权抛弃期限利益,在无相反的规定或约定时,债务人可以在清偿期前清偿,所以,受偿债权即使未届清偿期,也允许抵销。但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无论是否已届清偿期,均可抵销,所以C选项不正确。(4)必须是依债的性质可以抵销。抵销是单独法律行为,自抵销的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但是抵销不能附期限或者条件,因为抵销的功能,一是节省给付的交换,降低交易成本;二是确保债权的效力,即在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如当事人一方只行使自己的债权而不履行自己的债务,那么对方当事人就会受损害,抵销则能克服这一弊端。如果允许抵销附条件或者期限,使抵销的效力不确定,就与抵销的本旨相悖,并且有害于他人的利益。D选项中甲公司的抵销主张附期限,不应发生抵销的效力,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6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6万元货款,乙公司欠甲公司3万元装修费。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以乙公司欠款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予以装修费冲抵货款。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销

B、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公司同意

C、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

D、乙公司债务已过期,不得抵销


参考答案:BCD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材款。”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B: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公司可以要求并存债务承担人丙公司清偿债务

答案:B,C
解析:
【考点】应收账款质押;保证及债务承担的认定【详解】对于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可以做不同的理解。在A选项中,《物权法》第228条第1款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乙、丙公司并未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所以,A选项错误。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可以理解为丙公司在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B选项正确。在C选项中,乙公司对甲公司拥有到期债权、甲公司对丙公司拥有到期债权、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且该债权非专属于甲公司,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C选项正确。在D选项中,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债务承担,丙非债务人,乙公司不能直接要求丙清偿债务,故D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

第8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货款,而乙公司则欠丙公司50万元,于是乙公司与甲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将欠乙公司的货款直接支付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丙公司。后甲公司迟迟不向丙公司付款。在此情形之下,谁(乙公司还是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A.乙公司

B.丙公司

C.乙公司和丙公司

D.乙公司或丙公司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合同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据此规定,甲公司不如约向丙公司付款时,只有其债权人即乙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至于丙公司,由于其与甲公司之间本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其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按期交付了货物,但是甲公司到期不支付100万元的货款,并告诉乙公司没有资金支付。乙公司的法律顾问提出乙公司可以撤销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乙公司有权实施的是:

A:甲公司将闲置设备低价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认为甲公司因为处理闲置设备所以价格才会这么低
B:丁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30万元,甲公司应向丁公司支付维修费30万元,甲公司的债权已经到期,甲公司用自己的债权抵消了丁公司的债权
C:丙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50万元,丙公司的债务已到期,甲公司免除了丙公司的债务
D:甲公司将自己闲置的办公楼无偿租赁给己公司

答案:C
解析:
A选项中甲公司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戊公司并不知道甲公司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可能损害乙公司的债权,所以乙公司不能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转让设备的行为。B选项中甲公司行使抵销权的行为并不导致甲公司清偿能力的降低,债权人不能撤销债务人的抵销行为。C选项中甲公司免除丙公司债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乙公司的债权,丙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甲公司和丙公司应当都知道甲公司的行为损害了乙公司的债权,因此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D选项中甲公司将办公楼无偿租赁给己公司,不是无偿转让给己公司,乙公司不能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的租赁行为。

第10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乙公司欠丙公司3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签订合同,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3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转让对甲公司发生效力的时间为( )。

A.乙公司和丙公司签订合同之时
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转让通知之时
C.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转让通知之时
D.甲公司发出同意通知之时

答案:C
解析: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无须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让与行为对债务人就生效,债务人应对受让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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