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
A.经营状况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转移财产
D.更换法定代表人
第2题:
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无需通知对方当事人。()
[解析]: 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3题:
简述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第4题:
当事人行使了不安抗辩权就意味着合同的终止。()
第5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有( )。
A.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移
B.当事人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
C.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D.债权人兼并债务人
第6题:
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无需通知对方当事人。( )
A.正确
B.错误
第7题:
不安抗辩权制度和预期违约制度有哪些异同点?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都只能是适用于异时履行的双务合同
B.不安抗辩权制度和预期违约制度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共同的固有制度
C.当先履行方已经履行完毕其义务后发现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情形时,先履行方已无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可能,但能诉诸预期违约制度
D.不安抗辩权制度中,中止履行的先履行方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而预期违约中,当事人并无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8题: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之一是合同对立当事人抽逃资金。 ( )
第9题:
下列不属于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的是 ( )。
A.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B.当事人的履行没有先后顺序
C.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人是履行义务顺序在先的一方当事人
D.后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