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应发出收购要约,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收购报告书中载明的事项有()。A、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B、被收购上市公司名称C、收购目的D、收购期限和收购价格E、收购所需总金额及资金保证

题目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应发出收购要约,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收购报告书中载明的事项有()。

  • A、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 B、被收购上市公司名称
  • C、收购目的
  • D、收购期限和收购价格
  • E、收购所需总金额及资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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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有关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N以上的,其余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B.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C.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以上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D.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撤回其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获准后并公告


正确答案:BC
《证券法》第88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据此,C项正确。第90条规定:“收购人在依照前条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政权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据此,B项正确。根据《证券法》第97、50条的规定,A项说法错误。依第91条第l款,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不得撤回收购要约。故D项错误。

第2题:

2010年3月1日3,甲公司与丙公司通过协议,共同持有乙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30%,甲公司继续在证券交易所收购乙公司的股票,甲公司应完成下列哪些工作?( )

A.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B.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C.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D.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3日内公告收购要约


正确答案:ABC
见《证券法》第88—90条。D选项的期限应当是15日。

第3题:

碧海公司持有蓝天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30%,碧海公司欲继续收购该公司股票,则碧海公司应( )

A.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B.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C.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3日内公告收购要约

D.向蓝天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正确答案:ABD
【考点】要约收购
【解析】《证券法》第88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佘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D正确。第89条规定:依照前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B正确。第90条规定:收购人在依照前条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C错误。根据上述法条,本题的答案为ABD

第4题:

当采取协议收购方式,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A、百分之五

B、百分之二十

C、百分之三十

D、百分之五十


正确答案:C

第5题:

关于要约收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要约收购分为全面要约收购与部分要约收购 B.全面要约收购只是收购公司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C.部分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D.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只能采取要约方式进行,投资者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外公开求购上市公司的股份


正确答案:AB
考点:熟悉要约收购规则、协议收购规则以及间接收购规则。见教材第十一章第二节,P419。

第6题:

(二)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甲、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该公司股本总额为3.8亿元,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未持有该公司股份)2%、3%的股份。甲、乙在法定期间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甲、乙决定继续对丁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即向丁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

收购要约期满,甲、乙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甲、乙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收购行为完成后,甲、乙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58.甲、乙是否为一致行动人?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乙构成一致行动人。根据规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为一致行动人。本题中,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共同受丙公司控制,因此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7题:

在收购要约发出之前,收购人应向( )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A.中国证监会 B.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 C.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D.国家计委


正确答案:C

第8题: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以外,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第9题:

甲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乙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并打算继续进行收购。为此,甲公司向乙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甲公司实施的以下各项行为,错误的是( )。

A.甲公司在收购要约中约定,收购期限为45日

B.甲公司在收购期限内,将其持有的乙公司5%的股份转让给丙公司

C.甲公司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第18个月将其持有的乙公司30%的股份转让给丁公司

D.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批准,甲公司变更了收购要约中的价格条款


正确答案:D
D。解析:《证券法》第93条规定: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第10题:

当投资者持有—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 )时,投资者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但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A.5%

B.30%

C.75%

D.90%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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