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统考)

毕业前夕,老师请学生张某谈谈对个人求职的看法。张某说:“找工作不好,不找工作也不好。”张某的话违背了()。A、同一律B、矛盾律C、排中律D、充足理由律

题目

毕业前夕,老师请学生张某谈谈对个人求职的看法。张某说:“找工作不好,不找工作也不好。”张某的话违背了()。

  • A、同一律
  • B、矛盾律
  • C、排中律
  • D、充足理由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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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单选题
毕业前夕,老师请学生张某谈谈对个人求职的看法。张某说找工作不好,不找工作也不好”。张某的话违背了()。
A

同一律

B

矛盾律

C

排中律

D

充足理由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找工作”与“不找工作”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张某既否定了“找工作”是好的,也否定了“不找工作”是好的;这违反了排中律的要求,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否定两 个矛盾命题,必须肯定其中之一。张某的话犯了“矛盾两不可”的错误,对两个矛盾命题同时否定。故选C。

第2题:

问答题
某初一学生张某平时学习怠慢,课堂自律能力差,几乎天天都有人告他的状,一会有人说他打架了,一会儿班长说他上课捣乱,要么就是学习委员说他不交作业……班主任多次教育后收效甚微。李老师联系其家长,原来张某是留守儿童,平时和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张某的问题也无可奈何。面对这种情况,李老师多次找张某谈话,希望他能自动退学。张某一来厌学,二来老师不断施压,最后选择自动退学。请问李老师的做法合法吗?如果你是李老师你会怎么做?

正确答案: (1)李老师的做法不合法。《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明确指出“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2)案例中的张某课堂自律能力差、经常不交作业、打架。依据法律规定,如果我是李老师,首先会对其进行
批评教育。如果学生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秩序,我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即对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让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还不行,我会建议其监护人将其送人相关学校进行矫治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解析: 暂无解析

第3题:

某初一学生张某平时学习怠慢,课堂自律能力差,几乎天天都有人告他的状,一会有人说他打架了,一会儿班长说他上课捣乱,要么就是学习委员说他不交作业……班主任多次教育后收效甚微。李老师联系其家长,原来张某是留守儿童,平时和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张某的问题也无可奈何。面对这种情况,李老师多次找张某谈话,希望他能自动退学。张某一来厌学,二来老师不断施压,最后选择自动退学。请问李老师的做法合法吗?如果你是李老师你会怎么做?


正确答案: (1)李老师的做法不合法。《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明确指出“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2)案例中的张某课堂自律能力差、经常不交作业、打架。依据法律规定,如果我是李老师,首先会对其进行
批评教育。如果学生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秩序,我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即对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让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还不行,我会建议其监护人将其送人相关学校进行矫治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第4题:

毕业前夕,老师请学生张某谈谈对个人求职的看法。张某说:“找工作不好,不找工作也不好。”张某的话违背了(  )。


A.同一律

B.矛盾律

C.排中律

D.充足理由律

答案:C
解析:
“找工作”与“不找工作”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张某既否定了“找工作”是好的,也否定了“不找工作”是好的;这违反了排中律的要求,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否定两个矛盾命题,必须肯定其中之一。张某的话犯了“矛盾两不可”的错误,对两个矛盾命题同时否定。

第5题:

王某邀请张某到家里吃饭,张某打车准时到王某家门口时,王某打电话给张某说,自己要加班。不能请张某吃饭了,张某只好又打车回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D
本题中王某邀请张某吃饭,王某并没有受法律约束的意思,即王某没有赋予张某强制自己请吃饭的权利,也没有为自己设定一定请张某吃饭的义务,因此王某和张某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所以A选项不正确。王某没有与张某形成合同关系的意思,王某当然也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所以B选项不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构成无因管理必须符合三个要件:(1)管理他人事务;(2)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的意思;(3)无法律上的原因。王某并没有为避免张某受损失的意思,也不是管理张某事务,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所以C选项不正确。本题中的请人吃饭是典型的情谊行为,所以D选项正确。

第6题:

王某邀请张某到家里吃饭,张某打车准时到王某家门口时,王某打电话给张某说,自己要加班,不能请张某吃饭了,张某只好又打车回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和张某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王某不按照约定请张某吃饭,王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B.王某应向张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C.王某和张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关系,王某应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D.王某没有义务请张某吃饭,也不应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正确答案:D
本题中王某邀请张某吃饭,王某并没有受法律约束的意思,即王某没有赋予张某强制自己请吃饭的权利,也没有为自己设定一定请张某吃饭的义务,因此壬某和张某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所以A选项不正确。王某没有与张某形成合同关系的意思,王某当然也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所以B选项不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构成无因管理必须符合三个要件:(1)管理他人事务;(2)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的意思;(3)无法律上的原因。王某并没有为避免张某受损失的意思,也不是管理张某事务,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所以C选项不正确。
本题中的请人吃饭是典型的情谊行为.所以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