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刑法志》中记载:“死罪者,三奏而后决。”《唐六典·刑部》中记载:“凡决死刑,皆于中书、门下详复。”它们体现了()
第1题:
系统记载唐朝官制的政书是( )。
A.《五十三条新格》
B《开元律疏》 (⊙o⊙)
C.《唐六典》
D.《开元律》
第2题:
第3题:
系统记载唐朝官制的行政法典是( )。
A.《武德律》
B.《开元律疏》
C.《唐六典》
D.《大中刑律统类》
第4题:
据《唐六典》记载,在官庭的太医中设有按摩58人和按摩实习生125人的编制。
第5题:
第6题:
属于唐朝颁布的律典有( ).
A.《贞观律》
B.《唐六典》
C.《开元律》
D.《大业律》
第7题:
第8题:
《唐六典.刑部》规定:“开元二十五年敕……自今以后,有犯死刑,除十恶死罪、造伪头首、劫杀、故杀、谋杀外,宣令中书门下与法官等祥所犯轻罪,具状闻奏.”宋太祖诏令:“自今诸州大辟,录案闻奏,付刑部复视之.”
《隋书.刑法志》规定:“开皇十五年制:死罪者,三奏而后决.”唐太宗时期规定:“凡决死刑,虽令则杀,乃三复奏.”
以上材料规定的是何种制度,分析评价该制度.
第9题:
第10题:
据《唐六典》记载,唐代太医院按摩科有按摩博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