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社会工作者

下列不能被予以监外执行的是()。A、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的被判处拘役的罪犯B、怀孕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妇女C、生活不能自理,不至于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的罪犯D、有2岁小孩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妇女

题目

下列不能被予以监外执行的是()。

  • A、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的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 B、怀孕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妇女
  • C、生活不能自理,不至于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 D、有2岁小孩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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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可以被予以监外执行的罪犯包括( )。

A.被判处死缓的

B.有严重疾病并需保外就医的

C.怀孕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妇女

D.生活不能自理,不致危害社会的

E.小孩已经2岁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妇女


正确答案:BCD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第2题: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包括( )。

A.有孩子的父母
B.即将执行死刑的罪犯
C.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D.怀孕的妇女
E.生活不能自理,适用监外执行不会危害社会的

答案:C,D,E
解析: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③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第3题:

下列()是监外执行检察的对象。

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监外执行罪犯;

D、监狱。


参考答案:ABD

第4题:

关于监外执行的条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B: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C: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D:管制的怀孕妇女

答案:D
解析:
【考点】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2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所以D选项正确。

第5题:

对下列哪些犯罪人应当予以社区矫正?( )

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人
B.单独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
C.被假释的犯罪人
D.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人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被假释的犯罪人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应当予以社区矫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应当予以社区矫正: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对单独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予以社区矫正,因此对这类犯罪人不得进行社区矫正。

第6题: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不包括()。

A:怀孕的妇女
B:无严重疾病的
C: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D: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答案:B
解析:
监外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因出现了不适宜在监禁机构执行的法定的特殊情况,依法予以变更执行场所和方法,并将监外执行的期间算入刑期以内的一项行刑制度。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③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第7题:

张某居住于甲市A区,曾任甲市B区某局局长,因受贿罪被B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行期间突发严重疾病而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张某在监外执行期间违反规定,被决定收监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暂予监外执行由A区法院决定
B.暂予监外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C.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由A区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社区矫正
D.收监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第5款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故A、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故C项正确。《最高法解释》第433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后十五日内,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本题中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并非为人民法院,而是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所以收监的决定不由法院作出,故D项错误。本题选C。

第8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大致包括:( )。

A、被判处管制的;

B、被宣告缓刑的;

C、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D、被裁定假释的;


参考答案:ABCD

第9题:

王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罚执行1年以后,王某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暂予监外执行可以实施的监督有:( )查看材料

A.审查王某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B.发现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时,可以依职权予以撤销
C.书面纠正意见应直接送交批准或者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D.批准机关在接到书面纠正意见后应当对该决定重新核查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审查。《高检规则》第64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接到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抄送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①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②是否属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③是否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④是否属于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⑤是否属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⑥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第5款的规定;⑦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检察人员审查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可以向罪犯所在单位和有关人员调查、向有关机关调阅有关材料。《高检规则》第64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以内,报经检察长批准,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下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立即层报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第64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不同意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监督其对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结果进行重新核查,并监督重新核查的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核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

第10题:

关于刑期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甲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54天的期间折抵刑期154天
B:乙通过贿赂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其在监外执行的267天不计人执行刑期
C:丙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脱逃的78天不计人执行刑期
D:丁被判处管制,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208天的期间折抵刑期416天

答案:A
解析:
【考点】刑期折抵与计算【详解】《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2日折抵刑期1日。A项甲被判处拘役6个月,其被指定监视居住的154天应当折抵77天拘役刑期,所以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257条第3款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人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人执行刑期。据此,B项中乙通过贿赂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其在监外的时间不计人刑期,B项正确;C项中丙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脱逃时间不计人刑期,C项正确。根据《刑法》第41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据此,D项中,丁被判处管制,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的208天可以折抵416天的刑期,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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