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

某女士购买了一套期房,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对房屋内部提出了不少细部质量的问题,认为该房没有达到入住条件。但因要举家出国,就在入住交接单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收了房门钥匙。半年后,该女士回国发现,有关的细部质量问题未解决,而物业管理公司却发出了多份催交物业费的通知。该女士觉得很冤,当初收房时就对房子不满意,这半年自己也没住。怎么还要缴纳这么多物业管理费?

题目

某女士购买了一套期房,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对房屋内部提出了不少细部质量的问题,认为该房没有达到入住条件。但因要举家出国,就在入住交接单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收了房门钥匙。半年后,该女士回国发现,有关的细部质量问题未解决,而物业管理公司却发出了多份催交物业费的通知。该女士觉得很冤,当初收房时就对房子不满意,这半年自己也没住。怎么还要缴纳这么多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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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业主4年前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一直没有居住,一天,该业主接到物业管理公司房屋漏水的通知,经查看,是所购买商品房卫生间的水表接头处破裂,并造成楼下两层住户的部分财物因浸泡受损,两户业主均提出赔偿要求。该业主认为,自己并未入住所购商品房,水管破裂不是自己人为造成的,而是水表接头处老化断裂所致,自己不应对漏水负全责。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业主购买房屋后,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理应由业主承担。请问:(1)楼上业主长期未入住,其房屋中管道老化破裂,给楼下业主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2)在紧急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可否进入本案楼上业主家进行必需的维修?(3)因此给楼上业主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答案:
解析:

(1)根据原建设部下发的《商品房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管道渗漏保修期不低于1年。该案例中,业主购房已满4年,则开发商不承担责任。本案中的水表接头处老化断裂问题发生在业主房屋内,虽然不是业主人为造成的,但由于房屋所有权归业主所有,从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公共性质考虑,物业管理公司既没有权利私自打开房间进行检查,在没有备案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有能力了解每位业主的房屋使用情况。因此,水管老化破裂造成的损失应由该业主个人承担。但根据实际情况,也并不排除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若在本案例中,物业管理公司在接到楼下业主反映的情况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如未联系楼上业主,而采取消极的不作为,致使楼下业主的损失扩大,则物业管理公司存在过错,可能也会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2)物业管理公司无法联系到业主,而楼下业主的损失又在不断扩大的情形下(属于紧急避险),可以先进人楼上业主家进行检查维修,如因此给楼上业主造成如门窗破损等损失,赔偿责任应由受益人承担(此案例的受益人是楼下业主)。紧急避险是指:为了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遭受的紧急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利益的行为。我们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未经楼上业主许可,进入楼上业主家中进行检查并排除故障。但应符合下列条件:①楼下业主损失不断扩大。②业主无法及时赶到或无法联系到业主。③进入楼上业主家是唯一可行的维修方法。④楼下业主因不及时维修遭受的损失比物业管理公司进入楼上业主家给楼上业主造成的如门窗破损的损失更大。(3)为了避免在紧急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因缺乏明确的依据而无法果断采取行动避免损失,也为了避免在采取紧急措施后,在责任确定上与业主之间产生纠纷,我们建议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最好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对在小区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采取紧急避险行为情形,如紧急排除故障、避免因起火、管道漏水造成的损失等进行明确约定。

第2题:

李女士在与王先生结婚之后,其父母为其购买了一套住房,该房屋登记在李女士名下,李女士和王先生对该住房没有书面,则该住房归(  )所有。

A、李女士
B、李女士的父母
C、王先生
D、李女士和王先生

答案:A
解析:
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地产包括:①一方的婚前房地产;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地产;③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地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认定为个人财产。

第3题:

一房地产开发商打出广告,称某商品房24小时保安值班,绝对安全,丢失重要财产,给予赔偿。胡女士正由于安全保证而购买了该处商品房的顶层,并与房地产开发商委任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入住协议书。入住后的一个星期,胡女士下班后将摩托车停放在小区内。第Z-天上班时,突然发现摩托车不翼而飞,便立即报警,此事至今未破案。胡女士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摩托车的损失。物业管理公司称:“尽管我知道房地产开发商的许诺,但入住协议并未规定丢失重要财产给予赔偿”。经查,物业管理公司并未24小时值班。入住两个月后雨季来临,顶楼天花板漏水。经物业管理公司做了防水处理后,胡女士向开发商要求换房,开发商也同意。但由于漏水导致该房的装修受损,胡女士准备不再交纳第二年的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以抵销其损失。物业管理公司认为自己及时联系维修房屋,对胡女士的要求持异议。夏季来临,胡女士安装了一个大功率空调。隔壁的王先生因为胡女士的空调机声音太大而无法入睡。白天无法正常工作,对胡女士非常有意见。

请根据所学法律知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正确答案:
(一)关于胡女士丢失摩托车的争议的法律分析
胡女士与物业公司签订的人住协议书,是物业公司对胡女士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承诺以及胡女士愿意接受服务和物业管理的明确表示。双方并未就胡女士的财产由物业公司保管签订过保管合同或有其他约定,但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安全负有日常管理的义务,就有保管胡女士摩托车的义务。但是房地产公司在售房时明确声称24小时保安值班,绝对安全。而胡女士正是相信人住后会有此项服务,才决定购买此处房产。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这个案例中,房地产公司在售房阶段所做的安全保证和赔偿许诺进入了与胡女士的房屋买卖合同之中,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受托人,承受了房地产公司的义务,对胡女士所丢失的财产,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胡女士是否要交纳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的法律分析
首先要弄清开发商、胡女士、物业公司三者的债权、债务关系。这里存在两个法律关系。第一,开发商与胡女士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对胡女士负有漏水致其装修受损害的赔偿责任;第二,胡女士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存在就物业方面特定事项的权利义务而约定的合同关系。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如约履行自己的义务,而胡女士不交纳物业管理费,那么是胡女士对物业公司负有债务;关于供暖费的问题,一般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单独签有供暖协议,应当依照执行,如果胡女士拒绝交纳供暖费,那么胡女士对物业管理公司负有债务。而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没有债权、债务关系。
所以,胡女士主张以装修受损赔偿债权抵销物业管理费是不妥的,因为开发商对胡女士负债而胡女士却对物业管理公司负债,这两种债务虽然都是金钱债务,但是并不符合“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的条件。
(三)关于胡女士的空调噪音侵害王先生的利益法律分析
胡女士作为该商品房的所有权人,安装空调,改善住宿条件是其行使所有权的应有含义。但是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接受相应限制。即所有权的行使不应侵害其他人的利益。胡女士的大功率空调的噪音已经扰乱了王先生的正常生活,致其不能正常工作。这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关于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给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隔壁的王先生可以《民法通则》的相邻关系制度要求胡女士停止使用大功率的空调,安装小功率的空调。并可要求胡女士赔礼道歉。

第4题:

有可能承担空置房屋物业费用的合同主体有()。

  • A、开发商
  • B、已经办理入住手续但尚未入住的业主
  • C、已经接到入住通知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
  • D、物业企业

正确答案:A,B,C

第5题:

 李某有一处住过两年的房屋要转让,委托A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小张办理房屋的买卖事宜。假如你是小张,请回答以下问题:
经过小张的努力,贾女士有意购买李某的房屋,贾女士在与李某就该物业洽谈转让的过程中,小张不得(  )。

A、将房屋转让涉及的税费告诉贾女士与李某
B、将李某的房屋正被租赁的情况告诉贾女士
C、将贾女士想把此房屋抵押贷款的情况告诉李某
D、将李某所经营公司的业绩情况告诉贾女士

答案:D
解析:
房地产经纪人员有义务告知委托人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房屋的权属性质等。D项,在执业过程中,房地产经纪人会获得委托人的个人隐私及其他商业秘密。房地产经纪人有义务保守委托人的隐私及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信息擅自泄露给他人,或利用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6题:

李某有一处住过两年的房屋要转让,委托A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小张办理房屋的买卖事宜。假如你是小张,请回答以下问题:

经过小张的努力,贾女士有意购买李某的房屋,贾女士在与李某就该物业洽谈转让的过程中,小张不得(  )。

A.将房屋转让涉及的税费告诉贾女士与李某
B.将李某的房屋正被租赁的情况告诉贾女士
C.将贾女士想把此房屋抵押贷款的情况告诉李某
D.将李某所经营公司的业绩情况告诉贾女士

答案:D
解析:
房地产经纪人员有义务告知委托人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房屋的权属性质等。D项,在执业过程中,房地产经纪人会获得委托人的个人隐私及其他商业秘密。房地产经纪人有义务保守委托人的隐私及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信息擅自泄露给他人,或利用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7题:

王女士在某网站购买了一件饰品,其质量保证期为3个月。王女士收到饰品时没有仔细检查,之后也一直没有使用。半年后王女士整理物品时,发现这件饰品有质量问题,于是联系该网站要求更换。对此,该网站()。

A.应予更换
B.可不予理睬
C.负责修整并承担相应费用
D.应联系修整,所需费用由王女士承担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178 / 2019版教材P177
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第8题:

下列有关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流程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为保障业主权益,业主可以先领取房屋钥匙,再凭入住通知书、购房发票及身份证进行登记确认

B.为保障物业服务企业权益,业主应缴纳当期物业管理服务等有关费用后,再签署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约定的文件

C.业主缴纳当期物业管理服务等有关费用后,入住手续即完成

D.领取房屋钥匙后,入住手续即完成


正确答案:D

第9题:

王女士在某网站购买了一件饰品,其质量保证期为3个月。王女士收到饰品时没有仔细检查,之后也一直没有使用。半年后王女士整理物品时,发现这件饰品有质量问题,于是联系该网站要求更换。对此,该网站()。

A . 应予更换
B . 可不予理睬
C . 负责修整并承担相应费用
D . 应联系修整,所需费用由王女士承担

答案:D
解析:
2016教材P173页,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答案选D。

第10题:

某业主投诉:我买的房子虽然已入住半年,可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卫生间渗水、墙面有裂缝、门窗歪斜。找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后,他们只是把裂缝补了补,渗水和门窗歪斜还存在,这严重影响我的使用。因此,我准备不支付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费了,不知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请你回答该业主提出的问题并提出你的处理意见。


正确答案: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不能以房子质量差为理由来逃避自己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业主只要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应交纳管理费。从法律上讲,不交纳管理费,不仅损害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地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某业主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则物业管理公司可协助业主要求开发商维修房屋或赔偿经济损失,或协助业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业主必须意识到维护合法权益必须用合法的方式、合法的手段来维护,法律绝对不能允许用非法的方式、非法的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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