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考试

公安机关将盗窃犯罪嫌疑人李某拘留,并报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区检察院经审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该区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A、向区检察机关要求复议,同时把李某继续羁押到拘留后的第7日B、直接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请复核,同时将李某立即释放C、向区检察机关要求复议,同时将李某立即释放

题目

公安机关将盗窃犯罪嫌疑人李某拘留,并报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区检察院经审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该区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向区检察机关要求复议,同时把李某继续羁押到拘留后的第7日
  • B、直接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请复核,同时将李某立即释放
  • C、向区检察机关要求复议,同时将李某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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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故意杀人案,公安机关认为王某有重大嫌疑而将其逮捕。但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李某投案自首,且详细陈述了作案经过,经查与已提取的证据恰好吻合。则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王某?( )。

A.将王某立即释放,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B.报请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将王某释放

C.报请逮捕李某,待李某被逮捕后,立即释放王某

D.将王某立即释放,并通知其工作单位


正确答案:A
《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由此可见,只要可以排除王某的犯罪嫌疑,就要将其立即释放。而不应在向人民检察院报批之后再予释放,故A的做法是正确的。

第2题:

李某被区公安机关违法行政拘留,他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但市公安机关过了2个月未能作出裁定,李某家属又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不作答复。李某向法院起诉,如果李某要求赔偿的话,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

A.区公安机关

B.市公安机关

C.检察院

D.区公安机关和市公安机关


参考答案:A

第3题: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需要满足哪些程序要求?( )。

A.应对被告人先行拘留

B.应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

C.必要时公安机关派员到人民检察院参加关于批捕的讨论

D.将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正确答案:BD
《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D。

第4题:

下列关于刑事拘留羁押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王某拘留后的第3日公安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 B、赵某涉嫌流窜盗窃犯罪,对赵某拘留后的第30日公安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 C、关某、李某涉嫌强奸罪,对关某、李某拘留后的第35日检察机关作出逮捕决定
  • D、刘某涉嫌团伙抢劫犯罪,对刘某拘留后第33日公安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正确答案:A,B

第5题:

共用题干

周某和李某因为涉嫌绑架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如果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但是公安机关认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
A: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B:如果复议意见不被接受,公安机关才能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C:在接到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D:公安机关可以等到上级检察院复核后决定是否释放

答案:A,C
解析:
【考点】监视居住。详解:《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是属于检察院侦查,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不是公安机关批准,因此,故AB错误,应全选。《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聘请辩护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许可,故C错误,应选。《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该规定。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侦查机关是检察院不是公安机关,故D错误,应选。本题选A、B、C、D。


【考点】逮捕的复议、复核。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根据第8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故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就是AC选项。

第6题:

甲市公安局于6月9日上午9点在乙市将犯罪嫌疑人杜某拘留,下行3点将杜某带回分局,有关机关的下列哪项做法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A.公安机关拘留杜某后,在24小时内通知了其家属但没有通知其单位

B.公安机关拘留杜某后,一直到第二天上午12点才对杜某进行了讯问

C.经讯问,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具备依法逮捕的条件,于是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院经审查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D.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是错误的,在继续拘留杜某的同时,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了复核


正确答案:D

第7题:

李某被区公安机关违法拘留,他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没得到答复。向检察院反映也未得到答复。如李某要求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是( )。

A、区公安机关

B、市公安机关

C、检察院

D、区公安机关和市公安机关


参考答案:A 

第8题:

某公安机关在侦查李某杀人一案时认为符合逮捕条件,而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对此审查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李某的决定由审查逮捕部门的检察员作出

B.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但没有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C.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第10日作出逮捕的决定

D.人民检察院发现对李某的逮捕决定不当,经检察长批准,及时撤销了逮捕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人民检察院的批逮审责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选项A错误。第7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选项B错误。第69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选项C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16条第2款规定:“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撤销逮捕决定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故选项D正确。

第9题:

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甲市乙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如有逮捕必要的,应当由()批准逮捕。

  • A、乙县公安机关
  • B、甲市公安机关
  • C、乙县法院
  • D、乙县检察院

正确答案:D

第10题: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 A、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拘留
  • B、应当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
  • C、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证据、材料,一并移送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 D、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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