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

下列选项均是关于法的非正式渊源的表述,其中正确的是?A、非正式的法律渊源所以必要,是因为正式的法律渊源不能完全满足司法实践的要求B、非正式的法律渊源在某些情况下还能够有效地调节法的实质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之间的冲突C、在当代中国,判例、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习惯都可以成为法的非正式渊源D、与判例是正式的法律渊源相比较,制定法是普通法系非正式的法律渊源

题目

下列选项均是关于法的非正式渊源的表述,其中正确的是?

  • A、非正式的法律渊源所以必要,是因为正式的法律渊源不能完全满足司法实践的要求
  • B、非正式的法律渊源在某些情况下还能够有效地调节法的实质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之间的冲突
  • C、在当代中国,判例、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习惯都可以成为法的非正式渊源
  • D、与判例是正式的法律渊源相比较,制定法是普通法系非正式的法律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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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中国,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的是()

A.政策

B.判例

C.习惯

D.规章


参考答案:A, B, C

第2题:

下列关于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是:

A.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能够直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来源

B.非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却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准则来源

C.表现为成文法形式的法律渊源,是决定法官审理待决案件的唯一依据

D.法官必须考虑正式法律渊源;但是对于非正式渊源而言,法官可以考虑,也可以不考虑


正确答案:ABD
[考点]法律渊源
[答案及解析] ABD。根据效力的不同,法律渊源可以分为正式法律渊源与非正式法律渊源。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能够直接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来源。正式法律渊源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非正式法律渊源是指那些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却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准则来源,如正义标准、理性标准、公共政策、习惯等。正是因为非正式法律渊源的存在,所以正式的法律渊源并不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唯一依据。为了保证法官判决的公正性,基本的正义观念、社会习俗等准则来源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判决过程。但是,这些准则来源显然与成文法不同,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这些因素并不能产生法律上的直接约束力。虽然法官无法从这种法律渊源中获得合法性与法律约束力,但是它们可以作为证明判决具备实质合理性的基础。法官的判决必然建立在正式法律渊源之上,而对于非正式法律渊源而言,虽然法官同样需要在判决中予以考虑,但是这种考虑并非必然。因此,A、B、D项正确。

第3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法律的非正式渊源的有( )。

A.政策

B.判例

C.习惯

D.行政规章


正确答案:ABC
法的渊源分为正式的法的渊源和非正式的法律渊源。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正式的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习惯、判例、政策。

第4题:

关于非正式法律渊源,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习惯作为非正式法律渊源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B.作为非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指导性案例只能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C.个人习惯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成为法的非正式渊源
D.党的政策对法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指导作用

答案:A,B,D
解析:
考查法律渊源。C选项错误,能够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的习惯只是指社会习惯。

第5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法律的非正式渊源的是( )。A.政策B.判例C.习惯D.行政规章


正确答案:ABC

法的渊源分为正式的法律渊源和非正式的法律渊源。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正式的法律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非正式的法律渊源有习惯、判例、政策。

第6题: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传统差别,也体现了二者在法的渊源方面的各自特征。下列关于两大法系在法的渊源方面特征及差别的说法,错误的是()

A.大陆法系国家以制定法为法的正式渊源,判例一般被认为是法的非正式渊源

B.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属于法的正式渊源

C.大陆法系国家的制定法中属于基本法律的,通常以统一完美的法典为表现形式

D.英美法系国家的制定法一般为单行法,并且不被认为是法的正式渊源


参考答案:D

第7题:

关于法的渊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在民法法系国家,判例是非正式的法律渊源

B.在当代中国,所有的习惯都是可以作为补充制定法的渊源的

C.非正式法律渊源与刑法的基本原则并不矛盾,同样可以适用在刑事法律的领域

D.《民法通则》第6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由此可见,政策是我国的正式的法律渊源之一


正确答案:A
[答案及解析]A。在普通法系(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和制定法是法的正式渊源的两种主要形式,而在民法法系(太陆法系)国家,判例是非正式的法律渊源。A项正确。习惯是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中逐步地、自发地形成的特定行为方式。在古代和中世纪,习惯曾是所有国家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法的渊源,那时的成文法主要是从习惯法演变而来。以后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和法律的进步,习惯法的地位逐渐被规范性文件和判例所取代。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再把习惯作为主要的法的渊源。而在当代中国,只有法律承认其有效的习惯,才能作为补充制定法的渊源。B项错误。由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存在,这些非正式的法律渊源并不能在刑事法律领域适用。C项错误。党的政策对法律的制定或实施都有指导作用,但在我国,政策并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渊源加以适用。D项错误。本题A项当选。

第8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法律的非正式渊源()。

A.判例

B.学说

C.法理

D.习惯


参考答案:A, B, C, D

第9题:

关于非正式法律渊源,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党的政策对法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指导作用
B.判例在我国不具有指导意义
C.出现法律漏洞的时候可以参考非正式法律渊源
D.习惯、判例和政策是全部非正式法律渊源

答案:A,C
解析:
B选项错误,判例可以弥补制定法的不足。D选项错误,习惯、判例和政策是主要的非正式渊源,但不是全部。

第10题:

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说法,正确的组合有?(1)在我国,国际条约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而国际惯例属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2)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作出的分类;(3)适用正式渊源与公平正义、强制性要求、占支配地位的要求有冲突时,可以使用非正式的法的渊源;(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以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5)判决在我国属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但在英美法系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6)法官应当适用正式的法的渊源判案,而非正式的法的渊源由于缺乏明确的条文形式,只有法律说服力,故不能作为法律判决的大前提;(7)所有习惯都具有非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意义;

A.(1)、(2)、(3)
B.(3)、(4)
C.(4)、(5)
D.(5)、(6)、(7)

答案:B,C
解析:
(1)错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均属于我国正式的法的渊源;(2)错误,其分类依据是制定主体和效力不同;(3)正确,适用法的正式渊源发生冲突时,可以根据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来确定其涵义,保证结果公正;(4)正确,我国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包括:习惯、政策、判例等(5)正确;英美法系又叫判例法系,判例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6)错误;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尽管缺乏明确的条文形式,但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可以作为法律推理的大前提。(7)错误,习惯包括恶习,不是所有的习惯都可以作为我国的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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