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

在我国,应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如果人民法院不能确定其内容,能过法律规定的途径亦无法查明外国法的内容的,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题目

在我国,应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如果人民法院不能确定其内容,能过法律规定的途径亦无法查明外国法的内容的,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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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中国人高某想要得到其具有美国国籍的儿子的赡养,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支持。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A.我国没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立法,故应驳回高某的起诉 

B.我国没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立法,因此该案应适用我国法律 

C.该案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来确定准据法 

D.该案适用高某儿子的本国法,即美国法 

 


C .

  解析:《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民法通则意见》第189条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抚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抚养以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抚养,应当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抚养人和被抚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抚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的联系。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对抚养是作广义的解释,我国民法通则有关于涉外赡养的法律规定,并非无法可依。依据上述法律规定,C项正确。

 

第2题:

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后与一乙国人因在中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大卫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A.如果大卫的经常居所在甲国,则以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B.以票据行为地丙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C.如果大卫的经常居所在甲国,则以乙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D.如果大卫的经常居所不在甲国和已国,则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乙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参考答案:A, D

第3题:

我国法对人的效力有以下几种情况( )。

A.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一律适用我国法律

B.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除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外,也适用我国法律

C.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以外,原则上也适用我国法律

D.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如果侵犯了我国国家或公民的权益,或者与我国公民、法人发生法律交往关系,也适用我国法律


正确答案:ABCD
ABCD

第4题: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其结果是()

  • A、生适用本国法律的效力
  • B、发生适用本国法律的效力
  • C、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 D、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正确答案:D

第5题:

在甲国登记的法人H,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经常居所地在丙国。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H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应适用何国法律?( )

A.可以适用丙国法律,因为其经常居所地在丙国
B.只能适用甲国法律,因为甲国为H公司的登记地
C.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乙国是其在乙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
D.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国为法院地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私法的主体——自然人和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的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A正确。

第6题:

在对待外国法不能查明的法律适用问题上,美国法院在确定不能查明的外国法为普通法系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等)法律时,采取的做法是()

A.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辨

B.直接适用美国相关法律

C.适用一般法学原理

D.适用与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似的内国法律


参考答案:B

第7题: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其结果是()

A.生适用本国法律的效力

B.发生适用本国法律的效力

C.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D.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参考答案:D

第8题:

A某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A某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A某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

A.以A某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B.以A某有惯常居所的乙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C.以票据行为地丙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D.以与A某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正确答案:AD
【考点】自然人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
【解析】依《民通意见》第l82条的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本案涉及票据债务人A某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依《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A某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因此,涉及国籍冲突时属人法的确定问题。对于该问题的解决,上述司法解释采用了有多重国籍的外国人的住所地法或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的原则,而没有采用行为地法或惯常居所地法。因此,A项和D项是正确的。

第9题:

共用题干

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在依法应适用外国法律时,如果该外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应如何确定准据法?()
A、依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
B、可以直接选择适用该国任一地区的实体法
C、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D、依当事人的住所地确定准据法

答案:C
解析:
【考点】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详解: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概括起来至少有以下几点:(1)各国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同;(2)不同国家法律的域内与域外效力在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上存在冲突;(3)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4)各国人民之间存在民商事交往;(5)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享有平等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因此,选项A、B、C、D是正确答案。


【考点】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详解: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A、B、D项均属于此种类型的冲突规范;C项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即其系属虽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必须同时适用于某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


【考点】准据法的特点。详解:准据法必须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定,准据法必须是现行有效的实体法,准据法不同于系属。


【考点】涉外合同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考点】区际法律冲突。详解: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故C选项正确。

第10题:

在对待外国法不能查明的法律适用问题上,美国法院在确定不能查明的外国法为普通法系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等)法律时,采取的做法是()

  • A、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辨
  • B、直接适用美国相关法律
  • C、适用一般法学原理
  • D、适用与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似的内国法律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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