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笔录应当使用()记录,保持原意。
第1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哪些?( )。
A.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
B.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C.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可以向他宣读
D.如果记录有遗漏或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故本题A项正确。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本题不应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故本题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据此,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向他宣读,而不是“可以”,故本题C项不正确,D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第2题:
对犯罪嫌疑人和违法嫌疑人进行问话,都应当使用《讯问笔录》。
第3题:
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
第4题:
办案人员甲、乙在制作讯问笔录时,甲因忙于讯问而忘记在讯问笔录上签名,后经补正和解释,该讯问笔录可作为证据使用。()
第5题:
对在押人员坦白或者检举揭发犯罪行为的,管教民警应当按照()的要求做好记录。
第6题:
在张某故意杀人案中,首次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问人诉讼权利内容的,则该讯问笔录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第7题:
刑事诉讼中,《讯问笔录》可以使用第二人称记录。
第8题:
A、应当制作讯问笔录
B、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C、第一次讯问时应当首先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D、可以同时采取录音、录像的记录方法
第9题:
办案人员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应当制作()。
第10题:
侦查人员小王、小李在对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进行首次讯问时,未在讯问笔录中记录告知被讯问人诉讼权利、义务内容,该讯问笔录不得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