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

赵大军是现役军人,2004年与李拥军结婚。婚后因长期分居两地,赵大军与驻地一女子同居,后被李拥军知悉,遂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应当怎样处理?( )A、是否判决离婚须赵大军同意B、不得判决离婚C、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D、是否判决离婚须由赵大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

题目

赵大军是现役军人,2004年与李拥军结婚。婚后因长期分居两地,赵大军与驻地一女子同居,后被李拥军知悉,遂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应当怎样处理?( )

  • A、是否判决离婚须赵大军同意
  • B、不得判决离婚
  • C、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D、是否判决离婚须由赵大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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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赵某是现役军人,1996年与田某结婚。婚后因长期分居两地,赵某与驻地一女子同居,后被田某知悉,遂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须经赵某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2题:

李某(男)系独生子与赵某于2000年结婚,结婚后李某的父母赠给李某个人一套房屋由李某与赵某共同居住。2005年赵某父母因病去世无遗嘱,留有一套房屋,由赵某继承。2006年8月李某父亲去世,分得遗产100000元,2007年12月李某与赵某离婚。双方有一个10个月的男孩。李某主张要孩子,赵某不同意。

问:财产应如何分割?孩子归谁?法律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

(1)李某的房屋是个人特有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参与财产分配。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赵某继承的房屋及李某继承的100000元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配。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3)孩子归赵某抚养。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财产分配时可以适当考虑对赵某多分。


第3题:

安某与谢某结婚后生育一女谢甲,谢甲与赵某结婚后生育一子赵甲。某日,赵某因与谢甲及谢某发生争执,将谢甲杀死后,又将谢某杀死,然后自缢而亡。经查,赵某父母双亡,仅有一弟弟赵乙,赵某与谢甲共有财产6万元,安某与谢某共有财产4万元。对于本案财产继承及分割,正确的是:( )

A.安某5万元,赵甲5万元

B.安某4万元,赵甲6万元

C.安某4.5万元,赵甲5.5万元

D.安某2.5万元,赵甲7.5万元


正确答案:C
20.答案: C 考点:继承讲解:谢甲先于谢某死亡,谢甲之子赵甲在谢某死亡时可代位继承。其个人遗产3万元本应由其配偶赵某、其父母安某与谢某、其子赵甲继承,但赵某故意杀害谢甲,丧失继承权,故其3万元遗产应由安某:谢某、赵甲共同继承,即各得1万元。谢某 死亡后,其遗产共3万元(2,万元+1万元)应由安某和谢甲共同继承,即各得1.5万元其中,谢甲的1.5万元由赵甲代位继承。赵某死亡后,其遗产共3万元,应由其子赵甲继承,故赵甲得遗产5.5万元。安某应得4.5万元。因此,正确答案为C项。

第4题:

李某外出经商多年下落不明,他的妻子赵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李某宣告死亡之日为2005年3月16日。由于李某无遗嘱,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赵某继承的遗产中包括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视机。2006年1月16日,赵某与周某结婚。李某与赵某生有11岁的儿子小李被邻居甲合法收养。2006年2月,李某突然出现,并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了其死亡宣告。
李某的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后,其与赵某的婚姻关系()。
A.在赵某与周某离婚后自行恢复
B.由赵某选择决定
C.自其死亡宣告被撤销之日起恢复
D.不得认定自行恢复


答案:D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司法解释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配偶再婚且后一婚姻正在存续以及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夫妻关系不得自行恢复。故答案是D项。

第5题:

随部队驻扎苏州的现役军人(非文职)王某经人介绍,与上海居民赵某恋爱并结婚。后赵某的户口迁至杭州,而王某也随部队调动至福州。因长期分居,两人感情不合,赵某起诉离婚。对此,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苏州地区的法院

B.上海地区的法院

C.杭州地区的法院

D.福州地区的法院


正确答案:C

第6题:

下列选项中,不构成无效婚姻的是().

A.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在上诉期内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

B.未达法定婚龄而登记形成的婚姻

C.刘某与妻子赵某已分居三年,赵某始终不答应离婚,于是刘某便和秦某结婚

D.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形成的婚姻


参考答案:D

第7题:

与现役军人结婚的,非军人一方可不经军人同意而离婚的情形有()

A.婚前无感情基础

B.婚后感情不和,分居2年以上

C.军人实施家庭暴力

D.军人长期离家,不关心配偶


参考答案:C

第8题:

赵某(男)与李某(女)于2002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为琐事争吵。李某多次与赵某协商离婚,均因财产处理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果。2005年3月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赵某离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离婚并就财产分割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判决生效后,赵某认为法院判决不公而打算申请再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不得申请再审

B.赵某可以就判决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

C.赵某可以就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申请再审

D.赵某可以就判决准许离婚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B
参见《民诉意见》第181、209条。

第9题:

1995年,中国籍公民赵耿虎与日本籍公民佐佐木智子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

子,取名赵小虎0 1998年,佐佐木智子独自回日本居住。2000年,赵耿虎以夫妻长期两地分

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佐佐木智子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

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佐佐木智子要求将赵小虎带回日本,由她抚养,赵耿虎要求将赵小虎

留在中国,由他抚养。

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作准据法?


参考答案:对监护权的法律适用,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各国多主张适用被监护人的本
  国法或法院地法。赵小虎在中国出生,其父是中国公民,赵小虎具有中国国籍。本案在中国提
  起诉讼,法院地法是中国法,所以,监护权的归属应适用中国法。
  对抚养权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
  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赵小虎在中国出生,具有中国国籍,其父是中国公民,具有中国
  国籍,赵小虎出生后,一直在中国生活,这表明赵小虎与中国有最密切联系,本案应适用中国法
  律。

第10题:

赵某和林某离婚后,孩子冰冰经法院判决由林某抚养,后赵某经人介绍与王某结婚,在此案例中,应当对冰冰履行义务教育的是( )。
A.林某B.赵某
C.王某和赵某
D.林某和赵某


答案:D
解析:
《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人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 七周岁。”林某和赵某是冰冰的父母,应当对冰冰履行义务教育。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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