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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周某头部受伤。公安机关派法医对被害人周某进行了伤情鉴定。由于被害人周某被打后精神恍惚,父母带其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对伤害情况及精神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由医院出具了伤害情况和精神状况诊断书,本案中,哪一项属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意见?( )A、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B、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C、医院出具的精神状况诊断书D、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精神状况诊断书和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题目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周某头部受伤。公安机关派法医对被害人周某进行了伤情鉴定。由于被害人周某被打后精神恍惚,父母带其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对伤害情况及精神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由医院出具了伤害情况和精神状况诊断书,本案中,哪一项属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意见?( )

  • A、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
  • B、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 C、医院出具的精神状况诊断书
  • D、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精神状况诊断书和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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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下列哪些人员是诉讼参与人?( )。

A.被害人刘某

B.犯罪嫌疑人王某

C.公安机关负责伤情鉴定的法医赵某

D.对现场进行勘验时,被邀请到现场作为见证人的被害人所在单位保卫人员李某


正确答案:BC
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有_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一般可以将诉讼参与人分为两大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的参与诉讼活动并在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本案中,刘某虽为被害人,但他已经死亡,无法参加诉讼;李某是见证人,不享有诉讼权利,也不承担诉讼义务,也不是诉讼参与人。因此只有BC正确。

第2题:

下列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是( )

A.某强奸案中被害人的父母(被害人已经成年)

B.某故意杀人(未遂)案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C.某故意伤害案当中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

D.某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根据《刑诉法解释》第8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由此可以看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包括:被害人、已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人民检察院。

第3题:

下列哪些自诉案件既可以调解又可以进行反诉?( )

A.被害人胡某起诉被告人吴某侵占案

B.被害人李某起诉被告人乔某侵犯其通信自由案

C.‘被告人王某抢劫一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由被害人周某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判的

D.被告人钱某重婚案,钱某的妻子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正确答案:ABD
76.答案:A、B、D 考点:自诉案件讲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根据该解释第206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该解释第203条规定:对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 (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选项C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因此不适用调解和反诉。依题意,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项。

第4题: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审查起诉过程中,被害人提出检察人员吴某接受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周某的礼物,要求吴某回避,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吴某的回避作出决定前,吴某不能停止对案件的审查

B.对吴某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C.对吴某的回避由检察委员会决定

D.被害人不能以此为理由申请吴某回避


正确答案:B

《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吴某并非侦查人员,因此在回避作出决定前可以停止相应工作。由此可见,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5题:

调查人员发现,被害人曾两次向朋友提到了被威胁的事,一次是1996年5月,她向男朋友周某提出分手,周某威胁要毁她的容。另一次没有说时间,只说她在6年里经常受到周某的威胁。

以上事实最好地支持了下面哪项?( )

A.被害人1996年5月开始受到周某的威胁

B.周某威胁了被害人6年

C.被害人是被周某杀害的

D.被害人因要和周某分手而经常受到威胁


正确答案:B

第6题: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头部受伤。公安机关派法医对被害人进行了伤情鉴定。由于被害人被打后精神恍惚,父母带其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对伤害情况及精神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由医院出具了伤害情况和精神状况诊断书,本案中,哪些属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结论?( )。

A.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

B.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C.医院出具的精神状况诊断书

D.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精神状况诊断书和伤情鉴定书


正确答案:B
鉴定结论,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后所作的书面结论。应当注意的是,被害人自己到医院所作的有关伤害情况的诊断书、鉴定书,不属于鉴定结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7题:

第 7 题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周某头部受伤。公安机关派法医对被害人周某进行了伤情鉴定。由于被害人周某被打后精神恍惚,父母带其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对伤害情况及精神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由医院出具了伤害情况和精神状况诊断书,本案中,哪项属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结论?

A.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

B.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C.医院出具的精神状况诊断书

D.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精神状况诊断书和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正确答案:B
[考点]鉴定结论 [答案及解析] B。鉴定结论,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后所作的书面结论。应当注意的是,被害人自己到医院所作的有关伤害情况的诊断书、鉴定书,不属于鉴定结论。故本题答案为B。

第8题:

下列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 )

A.陈某挪用公款案

B.某区人民检察官李某滥用职权案

C.被害人向某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

D.某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张某受贿案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立案管辖的权限。《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另有规定的有,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以及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机关关于刑诉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有:(1)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括: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单位受贿案、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私分罚没财物案;(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包括: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枉法追诉、裁判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刑讯逼供案、暴力取证案、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第9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中可以对案件进行调解,被告人也可以提出反诉,下列选项中哪些案件既可以进行调解又可以进行反诉?

A.被告人于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曹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足,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后,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B.被告人关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由被害人李某提起诉讼的

C.被告人王某遗弃案,王某之母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

D.被告人夏某强奸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由被害人杨某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判的


正确答案:BC
76.【答案】BC 【考点】 自诉【解析】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的反诉和调解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入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即自诉案件是三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和公诉转自诉案件.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所以自诉案件中的公诉转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06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三)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并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所以,反诉案件的类型是自诉案件中的前两类.所以,调解和反诉均是指代自诉案件的前两类案件,公诉转自诉的第三类案件不适用反诉和调解.所以本题BC是正确选项,D选项不适用调解和反诉.其中A选项是自诉案件的第二类,即公诉和自诉均可的案件,这类案件如果转为公诉案件,则不再是自诉案件,公诉案件不适用调解,也不适用反诉,所以选项.A也不当选.

第10题:

下列哪种证据不属于书证?

A:某盗窃案,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收集的日记本,其中记载着作案经过
B:某挪用公款案,记载了挪用金额的账册
C: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书写的书面陈述
D:某故意杀人案,现场提取的被害人临死前书写的门牌号码

答案:C
解析:
书证以其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起证明的作用,属于实物证据。C属于刑事证据中的被害人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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