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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邻居乙和丙打伤,乙向甲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受理此案后,丙也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赔偿,法院在受理了丙的起诉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两个案件合并审理。在本案中丙的诉讼地位是什么?()A、必要共同诉讼原告B、普通共同诉讼原告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题目

甲将邻居乙和丙打伤,乙向甲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受理此案后,丙也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赔偿,法院在受理了丙的起诉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两个案件合并审理。在本案中丙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 A、必要共同诉讼原告
  • B、普通共同诉讼原告
  •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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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如果甲在向丙提起诉讼前,已经向乙提起了要求返还借款的诉讼,在甲对乙提起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法院对甲与丙之间的诉讼应当做( )处理。

A.延期审理

B.中止该诉讼

C.终结该诉讼

D.继续诉讼,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B
B。解析: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中止代位权诉讼。

第2题:

林某不服甲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甲县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林某向乙市中级法院上诉,乙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发现林某的起诉并未超过起诉期限,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乙市中级法院应如何处理?

A.判决撤销甲县法院的裁定

B.自行受理此案

C.指令乙市丙县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D.指令甲县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正确答案:D

第3题:

甲(11岁)携带其父乙藏在家中的丁厂生产的炸药到邻居丙家玩耍,将炸药引爆,甲被炸身亡,丙的房屋被炸毁。丙若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应是()

A.甲

B.乙

C.甲和乙

D.丁


参考答案:B

第4题: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是( )。

A.甲某日被人从背后打伤,经过查看监控录像查到侵害人是邻居乙
B.甲乙因为买卖合同发生纠纷,且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
C.甲当众将乙打伤,丙路见不平,于是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向乙赔偿
D.甲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做出的处罚决定不服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条件。选项A:有明确的被告,可以起诉。选项B:当事人已经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不能向法院起诉。选项C: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能起诉。选项D: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第5题:

甲乙为夫妻,甲因经商而暴富,遂秘密养起了情人。甲乙因此感情不和,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B.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法院也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C.如乙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D.如乙不起诉离婚,但起诉损害赔偿,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离婚醅偿
讲解:本题涉及离婚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解问题。依照《婚姻法解释 (一)》第29条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应不予支持;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第6题:

甲诉乙房屋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法院判令乙将房屋交还给甲。乙迟迟不肯履行.甲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乙父丙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主张房屋所有权属于自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丙理由不成立,遂裁定驳回,丙不服,提起诉讼,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丙应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B.丙认为房屋应属自己所有,应当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C.在丙提起诉讼期间,人民法院应停止对该房屋的执行

D.人民法院对丙提起的诉讼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C
[考点]执行程序;案外人异议
[答案及解析] C。根据《执行解释》第l8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由执行法院管辖。”A项正确。根据《执行解释》第l7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B项正确。根据《执行解释》第20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案外人的诉讼请求确有理由或者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执行的,可以裁定停止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案外人请求停止执行、请求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或者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有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C项错误,依题意当选。根据《执行解释》第19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诉讼程序审理。经审理,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成立的,根据案外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相应的裁判。”D项正确。

第7题:

甲对乙享有100万元债权,乙对丙享有100万元债权。现甲对乙的债权到期。乙对丙的债权亦到期,但怠于行使。乙为逃避对甲的债务,以50万元将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卖给了丁。甲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和撤销权诉讼。请回答下列题。?

在代位权诉讼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查看材料

A.甲提起诉讼,将使甲对乙的债权、乙对丙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B.若甲胜诉,诉讼费由乙承担
C.甲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乙承担
D.若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为人身损害赔偿之债,则甲不能行使代位权

答案:B
解析:
《诉讼时效规定》第18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故A选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故诉讼费应由丙负担,B选项错误。 《合同法》第73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故甲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乙负担。故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解释(一)》第12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故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之债,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D选项正确。

第8题:

甲将摄录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VC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B

第9题:

甲出国前将自己的单元房委托乙照管。丙因装修房屋导致甲的单元房屋顶出现裂痕。乙为了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对单元房进行修补。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当受理此案 B.法院应当驳回乙的起诉
C.法院应当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D.法院应当追加甲为共同原告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原告应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题中乙不是受损单元房的所有权人,应当由甲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应当驳回乙的起诉。B选项正确。

第10题:

甲、乙、丙、丁四人均为某市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在小区召开的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上,由于意见相左,几人发生争执,经旁人劝阻无效,甲和乙将丙、丁二人打成轻伤。事后,丙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并通知另一被害人丁参加诉讼,丁接到通知后没有表明是否参加诉讼,而且一直没有答复,也没有出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依法对甲予以宣判。宣判后,丙又对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乙打伤自己的刑事责任,同时丁也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则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

A:丙对乙提起的自诉,符合自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B:丙对乙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丙可以对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C:丁对甲提起的自诉,符合自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D:丁对甲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丁可以对甲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B,D
解析:
《刑诉解释》第266条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视为放弃告诉。第一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故B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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