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

甲国法院欲请我国法院协助完成一刑事司法协助事项,在符合下述( )条件下,我国法院才可以协助完成请求事项。A、甲国与我国缔结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B、甲国与我国共同参加了相关的国际公约C、甲国与我国在该事项上有互惠关系D、甲国向我国支付了相关费用

题目

甲国法院欲请我国法院协助完成一刑事司法协助事项,在符合下述( )条件下,我国法院才可以协助完成请求事项。

  • A、甲国与我国缔结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 B、甲国与我国共同参加了相关的国际公约
  • C、甲国与我国在该事项上有互惠关系
  • D、甲国向我国支付了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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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A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起诉到我国法院。我国法院对甲公司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中正确的是:( )

A.通过中国与A国之间的司法协助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B.通过我国驻A国的领事代为送达

C.邮寄送达,如果A国不反对邮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D.向A国驻我国的分支机构送达,并可以留置送达


正确答案:ACD
【考点】域外文书的送达方式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七)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迭。领事送达的对象只能是我国国民,而不能是外国人,故B项表述错误。本题选ACD三项。

第2题:

外国法院请求司法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

A.暂缓协助

B.协商解决

C.不予执行

D.驳回请求


参考答案:C

第3题:

甲国与我国签订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现甲国欲向一中国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传票,由于两国在民事司法协助方面无互惠关系,甲国驻华使馆遂将传票直接寄给某高级人民法院,请求代为送达。某高级人民法院应当:( )

A.直接将该民事传票送达当事人

B.委托某基层人民法院将该民事传票送达当事人

C.委托某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民事传票送达当事人

D.将该民事传票退回甲国驻华使馆


正确答案:D
【考点】国际司法协助
【解析】根据《民法意见》第319条的规定,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故选D。

第4题:

中国某公司与甲国某公司产生国际运输的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在甲国的公司和在甲国的中国籍人杨某送达,甲国与中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向在甲国的杨某送达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
B.向甲国公司的送达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C.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围公司送达
D.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公司送达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民事诉讼。A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B错误,依第6条的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C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D错误,依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的规定,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1)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因此,可邮寄送达。

第5题:

甲国人艾某在甲国打工时因不满雇主詹某,炸毁了詹某的厂房和住所,逃至乙国。艾某的行为根据甲国刑法,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甲乙两国之间没有任何涉及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双边或多边条约。根据国际法,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乙国可以既不对艾某进行庇护,也不将其引渡给甲国

B.如艾某向乙国提出庇护请求,则乙国有义务对艾某进行庇护

C.如甲国向乙国提出引渡请求,则乙国有义务将艾某引渡给甲国

D.甲国可以在乙国法院对艾某提起刑事诉讼


答案:C

第6题:

甲是M国驻华大使,2006年12月9日,N国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B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甲送达N国检察机关对甲提起的刑事起诉状副本,经查,N国与我国没有签订司法协助协定。在这种情况下,B市高级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

A.应当送达,因为我国对甲享有属地管辖权

B.应当送达,但N国必须与我国存在互惠关系

C.不应当送达,因为我国对甲不享有属人管辖权

D.不应当送达,因为甲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司法协助的法律规定的掌握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17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的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司法协助。”《刑诉法解释》第325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互惠原则,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外国法院请求的事项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相容以及违反中国法律的,应当予以驳回;不属于我国法院职权范围的,应当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根据立法的精神,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如两国间有司法协助协定,依照司法协助协定进行;没有司法协助协定的,根据互惠的原则,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刑诉法解释》第329条规定:“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我国公民以及在华的第三国当事人送达有关刑事法律文书,除有司法协助协定外,按照下列程序处理:(一)由该国驻华使领馆将法律文书交外交部领事司转递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该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可以送达的,应当指定有关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当事人。请求方附有送达回证的,当事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未附送达回证的,由负责送达的中级人民法院出具送达证明。送达回证或者送达证明由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领事司转递请求方;(二)受送达的当事人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不予送达;不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或者因地址不明及其他原因不能送达的,有关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注明不能送达的原因,由外交部领事司向请求方说明,予以退回。”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是D。虽然C项判断也正确,但理由错误,应予排除。

第7题:

按定义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国际司法协助的一项是( )。

A.据甲国警方的请求,乙国警方抓捕潜逃乙国境内的甲国毒枭

B.依据甲国警方请求,乙国群众扭送甲国逃犯归案

C.应甲国当事人王某(女)的请求,乙国法院判决本国公民汉斯(男)与王某离婚

D.应甲国军方的请求,乙国警方抓获潜逃至乙国的甲国军官三人


正确答案:B
实施国际司法协助的主体是“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B项中群众不符合这一要件,故选B。

第8题:

根据司法协助的相互性特点和我国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实际情况,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有是( )。

A.我国检察院和外国检察院

B.我国公安机关和外国警察机关

C.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

D.我国的监狱部门和外国的监狱部门


参考答案:ABC

第9题:

甲国人A在乙国杀死了一乙国公民和一丙国参赞,后潜逃至丁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假设乙、丁两国不存在双边司法协助协议,那么乙国无权要求丁国将A引渡给乙国

B.在甲、乙两国间存在双边司法协助协议的情况下,乙国可以要求甲国将A引渡给自己

C.因为A杀死丙国的参赞,即使丙、丁两国间存在双边司法协助协议的时候,丁国也可以以A为政治犯,根据“政治犯不引渡”的原则拒绝引渡

D.A在丁国可以向丁国申请庇护,若丁国拒绝将其引渡给别国,可视为丁国为其提供庇护


正确答案:A
[考点]引渡
引渡是指一国应外国的请求,将在本国境内而被外国追诉的人移交给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国家之间一般没有引渡义务,引渡需要根据有关国际条约进行,如果没有国际条约的话,各国有权拒绝引渡。
本题中,如果不存在相关司法协助的双方协议,丁国没有义务将A引渡别国,因此A项的表述正确,为应选项。虽然A是甲国公民,但是由于A不在甲国境内,所以甲国无法将A引渡给别国,即使甲、乙两国之间订有司法协助协议,乙国也无权要求甲国将A引渡给自己。此时只有丁国才可以对位于自己境内的A实施引渡,所以B项的判断是错误的。A杀死C国外交官属于侵害外交代表,不得将其视为政治犯罪,不属于适用"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情形。
所以C项错误,应该排除。关于D项,庇护是指一国对于遭到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避难的外国人,准予其入境和居留,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引渡给另一国的行为。根据国际法,对于从事侵略战争、种族灭绝和种族隔离、劫机、侵害外交代表等罪行的人以及其他被条约或习惯国际法认为是国际罪行的人,不得进行庇护。所以D项也是错误的。

第10题:

下列关于刑事案件法院之间司法协助叙述正确的是:( )

A.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同意
B.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应当经司法部审核同意后转有关法院办理
C.我国法院请求外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同意
D.我国法院请求外国提供司法协助的,应当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刑事案件的司法协助程序。根据《刑诉解释》第41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提供司法协助,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提供司法协助,属于人民法院管辖权范围的,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后转有关人民法院办理。因此选项A、B、D错误,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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