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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对于涉港争议进行了仲裁。关于该裁决的执行问题,依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A、内地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的法院申请执行B、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所有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C、内地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对执行案件有管辖权D、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住所的,应向一地法院申请执行

题目

北京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对于涉港争议进行了仲裁。关于该裁决的执行问题,依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内地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的法院申请执行
  • B、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所有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 C、内地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对执行案件有管辖权
  • D、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住所的,应向一地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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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李明和刘红均居住于北京海淀区某小区,双方就离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如就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则提交双方住所地以外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后双方离婚时果然在该问题上发生争议,那么下列关于解决争议的法律途径的正确表述是( )

A.只能向海淀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B.只能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C.只能向北京市以外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既可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仲裁委员会受理纠纷的范围。根据《仲裁法》第3条规定,不能申请仲裁的纠纷包括:(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可见,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纠纷及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争议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本案中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事项是离婚争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纠纷,不属于仲裁范围,因此,该协议是无效仲裁协议。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2题:

甲乙两公司就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裁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货款100万元。而乙公司急需该笔货款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可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B.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可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决,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C.乙公司应当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该裁决

D.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执行该裁决而无需乙公司的申请


正确答案:C
C。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的启动方式只有一种,就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第3题:

A公司是一家在北京注册的美国独资公司,与北京市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时尚女装销售合同,合同中规定: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仲裁。双方发生争议后,A公司向该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因被申请人未履行仲裁裁决,A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被申请执行人提出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B.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仲裁裁决应予以执行

C.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D.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该仲裁申请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AD
因为A公司与北京市某服装厂均为中国法人。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系国内经济合同纠纷,不具有涉外因素,不属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案件受理范围。因此,该仲裁条款是无效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无权受理该仲裁申请。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的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裁决事项是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4题:

下列关于李宁劳动仲裁的管辖地问题说法正确的为( )。

A.李宁必须向总机构所在地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B.李宁必须向其实际工作地天津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C.李宁既可以向北京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也可以向天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D.如果酒店总公司向北京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李宁向天津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时,由北京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劳动仲裁管辖。根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5题:

在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不包括()

A、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B、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C、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D、依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参考答案:D

第6题:

在中国注册的某德国独资公司与中国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签订了一份纺织品销售合同。在该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双方约定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仲裁,双方发生争议后,中国公司向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因德国公司未履行仲裁裁决,中国公司向有管辖权的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德国公司提出异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应该受理中国公司的申请

B.某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C.某中级人民法院应对该仲裁裁决予以执行

D.某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正确答案:ABC
ABC。在中国注册的某德国独资公司与中国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均为中国法人,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系国内经济合同纠纷,不具有涉外因素,不属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案件受理范围,仲裁协议无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无权受理该仲裁申请。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的规定,对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裁决事项是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7题:

一涉香港仲裁在北京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裁决。关于该裁决的执行问题,依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项?( )

A.内地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的法院申请执行

B.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所有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C.内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有管辖权

D.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住所的,可分别向两地法院申请执行


正确答案:C
A错,依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2条第2款的规定,被申请人在两地均有住所和财产所在地的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的,申请人可以选择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裁决,不得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申请执行,只有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偿还其债务时,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两地法院先后执行的总额不得超过裁决总数。B错,依照《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仲裁机构(名单由国务院法制办经港澳办提供)依中国仲裁法作出的裁决。C对,第1条规定,内地管辖的法院即为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有关人民法院。D错,依第2条第3款的规定,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区的,申请人不得同时分别向两地有关法院提出申请。只有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偿还债务时,才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

第8题:

红光公司和燕南公司就合同纠纷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裁决燕南公司支付红光公司货款200万元.而红光公司急需该笔货款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北京仲裁委员会可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B.北京仲裁委员会可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决,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C.红光公司应当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该裁决

D.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执行该裁决而无需红光公司的申请


正确答案:C
50.答案:C 考点: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讲解:根据《仲裁法》第62条的规定,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的启动方式只有一种,就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因此,本题答案为C项。

第9题: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21~25题: 北京问天公司从天津海塘公司购买红木家具1套,价款10万元,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交付后,问天公司发现该家具并非红木制成,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退货。 双方在仲裁过程中对仲裁程序所做的下列约定有效的有( )。 A.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 B.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C.裁决书不写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 D.双方对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BC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仲裁程序中当事人的处分权。根据《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第10题:

下列仲裁协议哪些是无效的?()

A:因执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依法解决
B:本合同的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对裁决不服的,提交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
C:双方约定因合同争议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没有约定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发生争议后,双方补充协议
D:北京中关村某信息公司与员工因劳动争议发生纠纷,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答案:A,B,D
解析:
【考点】仲裁协议的无效。详解:A项表述中的仲裁协议无效,因仲裁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或裁或审。仲裁与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因此,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只能在仲裁或者诉讼中选择其一加以采用,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B项表述中的仲裁协议无效,因仲裁是一裁终局。C项表述中的仲裁协议有效,因《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D项表述中的仲裁协议无效,因劳动争议仲裁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只能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当事人对该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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