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

甲与乙在中国某法院发生诉讼,依据冲突法规范,该案应当适用甲所属外国的法律。此时该外国的法律由哪些主体查明?( )A、由当事人提供B、由国家行政机关C、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D、由人民法院提供

题目

甲与乙在中国某法院发生诉讼,依据冲突法规范,该案应当适用甲所属外国的法律。此时该外国的法律由哪些主体查明?( )

  • A、由当事人提供
  • B、由国家行政机关
  • C、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
  • D、由人民法院提供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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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11年5月1日,在中国居住的某明星赵某,在日本进行演出,日本公民甲某在其本国网络上发布了侮辱赵某的文章,并揭露赵某的隐私。日本公民乙某未经赵菜同意,将赵某的演出作品四处传播,侵犯赵某的知识产权。赵某在中国某法院分别起诉,甲某、乙某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A.对于甲某侵犯赵某名誉权和隐私权的法律适用,可以适用中国法律

B.对于甲某侵犯赵某名誉权和隐私权的法律适用,可以适用日本法律

C.对于乙某侵犯赵某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可以适用中国法律

D.该案如果赵某到日本某法院起诉乙某侵犯其知识产权,赵某可以和乙某协商适用日本法律


正确答案:B
37.【答案】B 【考点】 涉外侵权法律适用【解析】 根据2011年新增法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A正确,B错误;根据笫50条:“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c、D正确。

第2题:

归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所借的6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6000元系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付返还责任。对此主张应当由()负举证责任。

A.原告甲某

B.被告乙某

C.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

D.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B

第3题:

中国籍甲与美国籍乙为澳大利亚某大学同学,2003年两人在英国旅行时结婚,2005年甲回到中国后向中国某法院提出与乙离婚,中国某法院在受理本案时适用下列哪项法律?( )

A.甲与乙的结婚适用澳大利亚法,离婚适用美国法

B.甲与乙的结婚适用澳大利亚法,离婚适用英国法

C.甲与乙的结婚适用英国法,离婚适用中国法

D.甲与乙的结婚适用中国法,离婚也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C
【考点】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
【解析】《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本题中甲和乙在英国结婚,故结婚适用英国法,甲在中国提起诉讼,离婚适用中国法,因此本题答案选C项。

第4题: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王大明因债务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张小鹏诉至甲县法院,甲县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张小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乙县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不应再移送管辖
B.甲县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不应移送管辖
C.虽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但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D.乙县法院应当与甲县法院协商解决管辖问题

答案:A,D
解析:
考查管辖恒定原则及指定管辖制度。《民诉解释》第38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故A项表述错误,B项表述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受送人民法院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报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故D项错误。

第5题:

下列哪个案件(情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A.甲欠乙借款2万元,现甲不知去向,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欠款

B.甲与乙因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判长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决定将该案改为简易程序审理

C.共同诉讼的案件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


正确答案:C
C。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C选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因为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并不是所有共同诉讼的案件,不管是否简单,都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而是规定“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第6题:

中国公民王某在甲国逗留裳间,被甲国公民乙驾驶的私家车撞翻,身受重伤.王某回国后,向中国某法院起诉,要求乙某赔偿其损失.关于该案的法律使用,哪一项是错误的?

A.该案可以适用甲国法律

B.如果乙在中国有经常居所地,法可以适用中国法律

C.如果乙在中国有经常居所地,法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也可以适用甲国法律

D.侵权行为发生后,如果甲、乙协商适用丙国法律,法院可以适用丙国法律


正确答案:C
36.【答案】C 【考点】 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解析】 根据20i1年新增法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的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所以.C错误.

第7题:

甲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5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所借的5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5000元是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负返还责任。对此主张负举证责任的应当是()

A.原告甲某 

B.被告乙某

C.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

D.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B

第8题:

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但在查找甲国法时发现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 

A.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协议决定适用甲国哪个州的法律 

B.直接适用甲国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 

C.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中国法律 

D.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 


【答案】B

  【考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六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第9题:

美国公民甲于2001年4月在中国工作期间与中国公民乙相识,甲在中国工作三个月后返美。2002年5月3日乙应甲邀请赴美,在美国办理了结婚登记。2003年4月2日,乙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无法建立感情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选项哪国法是中国法院审理该案时应适用的准据法?( )

A.中国法

B.美国法

C.同时适用美国法和中国法

D.法院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中国法


正确答案:A

【考点】监护的法律适用
【解析】《民通意见》第190条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本题中何某虽是美国人,但其自2001年开始在中国拥有住所,因此根据我国法律,对其监护权的变更应适用中国法,故A项为正确答案。

第10题:

甲某是美国公民,1999年他与中国公民乙某在美国结婚,2005年甲某和乙某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适用哪国法律?

A、美国法
B、美国法、中国法均可
C、中国法
D、根据当事人的约定

答案:C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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