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

北京某大学两本科生田某和赵某因考试试卷雷同被判卷老师发现并上报到学校,学校作出了退学的处理决定,但当时并未执行。后在临近毕业时,学校以两人违纪已被退学为由,不发给其毕业证、学位证及派遣证。田某和赵某不服,诉之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学校履行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派遣证的法定职责。关于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叙述不正确的是( )A、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B、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C、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隶属型法律关系D、学校与法院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题目

北京某大学两本科生田某和赵某因考试试卷雷同被判卷老师发现并上报到学校,学校作出了退学的处理决定,但当时并未执行。后在临近毕业时,学校以两人违纪已被退学为由,不发给其毕业证、学位证及派遣证。田某和赵某不服,诉之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学校履行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派遣证的法定职责。关于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叙述不正确的是( )

  • A、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 B、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 C、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隶属型法律关系
  • D、学校与法院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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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北京某大学两本科生田某和赵某因考试试卷雷同被判卷老师发现并上报到学校,学校作出了退学的处理决定,但当时并未执行。后在临近毕业时,学校以两人违纪已被退学为由,不发给其毕业证、学位证及派遣证。田某和赵某不服,诉之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学校履行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派遣证的法定职责。关于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叙述不正确的是:

A.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B.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C.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隶属型法律关系

D.学校与法院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A
[考点]法律关系类型
[答案及解析]A。该案涉及法律关系分类的具体运用。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关系比较复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学校授予学位、发放毕业证等行为得到了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授权,因此,就授予学位、发放毕业证而言,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隶属型法律关系,由此产生的诉讼是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c项正确。同时,在正常状态下,三者还是调整性法律关系,B项正确。后来由于学校的违法行为(行政行为),导致三者之间的调整性法律关系不能正常实现,法院介入,以恢复和保护法律关系的产生,所以,就学校和法院而言,二者之间是保护性法律关系,D项正确。学校虽然作出了“退学”、“不发给毕业证、学位证”等处理决定,但是,学校并不能代表“国家”,没有“制裁”(法律意义上)的权力,不能形成保护性法律关系,A项错误。依题意,A项当选。

第2题:

某学院张老师在某大学进修时,荻取了该大学李教授编制的考试试卷,之后将该套试卷收入其编写的《典型试卷分析》,并将该《典型试卷分析》出版,则张老师(28)。

A.不侵权,因为试卷经首次考试后便进入了公有领域

B.不侵权,因为该试卷不属于著作权法的适用对象

C.是否侵权,应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情况而定

D.侵权,因为试卷是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著作权法的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最重要的法律基础,它的客体是指受保护的作品。这里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考试试卷应该是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但由于我们不知道张老师与李教授之间进行了什么协商,因此无法判断是否侵权。

第3题:

赵某是现役军人,1996年与田某结婚。婚后因长期分居两地,赵某与驻地一女子同居,后被田某知悉,遂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须经赵某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4题:

赵某来到甲房地产经纪机构的门店,想把自己的房子以3000元/月的价格出租;房地产经纪人员田某向赵某提出,如果按3000元/月的价格租出房子后,赵某需支付700元作为个人奖励,赵某同意了田某的要求。关于田某收取奖励费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田某向赵某收取700元作为奖励费是合理的
B.应由甲机构向赵某收700元奖励费
C.田某应将700元交给甲机构,由甲机构决定田某可以获得多少作为奖励
D.田某不应收取700元奖励金

答案:D
解析:
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服务报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按照约定向委托人统一收取,并开具合法票据。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收取佣金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赚取差价及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对于单边代理的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经纪人员有义务向交易相对人或者交易相对人的代理人披露佣金的安排。

第5题:

赵某家住北京中关村,出国归来时因携带行李过多被首都机场海关认定为走私,赵某现欲提起行政复议.下列关于复议机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应当向首都机场海关申请复议

B.赵某应当向机场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C.赵某应向北京市海关申请复议

D.赵某可以向北京市海关或机场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C
C[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首都机场海关作为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对它提起复议应向直接领导它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提出,因此赵某应当向北京市海关申请复议.本题答案为C.

第6题:

下列可以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的是( )。

A.香港大学研究生

B.北京某电大的本科生

C.台湾某大学本科生

D.澳门某大学本科生


正确答案:B

第7题:

某农村妇女赵某,38岁时与其丈夫离婚,1年后,其夫遇车祸身亡。该村村长找到赵某,和她商谈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村委会应该( )。

A.只保障赵某的口粮

B.只保障赵某的责任田和口粮田

C.只保障赵某的宅基地和责任

D.只保障赵某的宅基地和口粮田

E.保障赵某的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


正确答案:E

第8题:

考生作弊被抓向监考老师泼墨

【案例简介】

7日下午,在某高级中学举行的一场期末考试中,监考的莫老师发现,学生余某有夹带小抄、偷看别人试卷的行为,因而曾两次对她提出警告,考试结束收卷时,余某又伸头抄袭其他学生的答案,被莫老师发现后,记录在案。当天,余某和其他一些作弊的学生被学校通报。

8日上午,当余某再见到莫老师时,将随身携带的一瓶红墨水泼到莫老师身上,莫老师立即拉住了余某,余某则不断地用手抓扯莫老师,并将莫老师的胳膊抓伤了。莫老师被考生泼墨抓伤后,该校许多老师非常愤怒,认为这是对教师的侮辱。一位老师说:“莫老师非常优秀,今年被学校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工作认真负责。如果她的伤害得不到妥善处理,很可能引发其他学生效仿。”

试分析:1.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3.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正确答案:(1)主体分析: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学生余某、莫老师、学校。
(2)法理分析:本案是一起由学生作弊被抓向监考老师泼墨所引发的教育法律案例,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教师的管理学生权和人身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全社会都应当尊敬教师。”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由此可知,本案中学生考试作弊和对监考老师的泼墨和抓伤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和学校考试制度的有关规定,侵犯了教师的管理学生权和人身权。
(3)责任分析: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本案中,该生对莫老师泼墨和抓伤,除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即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启示分析:本案对我们的启示为:①学生应增强道德观念和诚信守法意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应增强法制观念,尊敬教师,不得侵犯教师的合法权利,更不能侮辱、抓伤教师;应正确对待教师和学校的批评和处分,如对其有异议,应学会运用适宜的方式进行维权。②学校和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和道德教育,严格学生管理制度和考试制度,严惩侮辱、伤害教师的行为,确保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第9题:

下列可以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的是()。

A:香港大学研究生
B:北京某电大的本科生
C:台湾某大学本科生
D:澳门某大学本科生

答案:B
解析:

第10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人大代表出现下列情形,其代表资格应终止的有

A.赵某辞职被接受
B.钱某加入外国国籍但定居北京
C.孙某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接受侦查
D.李某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大会议

答案:A,B,D
解析:
代表资格的终止也就是代表资格的丧失。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形,包括下述七种,即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辞职被接受的、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大会议的、被罢免的、丧失中国国籍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丧失行为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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