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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订立一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一切争议适用法国法,当运送该批货物的台湾籍货轮偏水号途经太平洋公海水域时,与意大利籍货轮C号相撞。偏水号为了避免沉没而自动搁浅,后被C拖入上海港码头,经过维修偏水号到达中国大连目的港。经查,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且因海上风暴使部分货物遭受湿损。下列关于该案法律适用问题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A、如果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适用法国法B、如果关于船舶碰撞问题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适用中国法C、如果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适

题目

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订立一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一切争议适用法国法,当运送该批货物的台湾籍货轮偏水号途经太平洋公海水域时,与意大利籍货轮C号相撞。偏水号为了避免沉没而自动搁浅,后被C拖入上海港码头,经过维修偏水号到达中国大连目的港。经查,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且因海上风暴使部分货物遭受湿损。下列关于该案法律适用问题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如果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适用法国法
  • B、如果关于船舶碰撞问题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适用中国法
  • C、如果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适用中国法或日本法
  • D、如果关于船舶碰撞问题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适用中国台湾地区法律或意大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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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有关合同争议适用中国法律。 若两公司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应适用( )。

A.中国法律

B.法国法律

C.《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D.中国或法国法律


正确答案:A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一般情况下,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除非有特殊规定,涉外(国际)合同适用什么法律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选择,充分贯彻意思自治的精神。本题中,两公司已就合同争议约定适用中国法律,那么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当然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第2题:

中国和美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公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A.中国某公司和美国某公司订立的补偿贸易合同适用公约

B.中国某公司和美国某公司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适用美国法是无效的

C.中、美两公司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中选择CIF术语,则表明排除了公约的适用

D.假如上述两公司的营业地均在中国境内,则二者的买卖合同不适用公约


正确答案:D
42.【答案】D 【考点】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解析】A依公约只适用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补偿贸易合同不适用公约;B依公约第6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者在第十二条的条件下,减损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即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其他法律而排除公约的适用,所以约定适用美国法是有效的;C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之间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因此,中、美两公司选择CIF术语,并没有排除公约的适用。D正确,因为该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两公司的营业地均在中国境内,则二者的买卖合同不适用公约。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于卖方甲公司未及时将货物凭证交付给乙公司,运至乙地码头时因乙公司无法提货而滞留,致使货物遭风暴全部损毁。双方当事人因未对货物风险分担进行约定,故发生纠纷。依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批货物风险损失应( )。

A.由卖方甲公司承担

B.由买方乙公司承担

C.由甲、乙公司分担

D.按公平原则处理


参考答案:A

第4题:

中日合资的甲公司与设在日本的日本乙公司(其在中国没有住所)在中国A县订立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5台电子设备,并由乙公司负责将该电子设备运到甲公司所在地的B县。此外,还约定一旦发生争议无论向哪国法院起诉,均适用日本民事诉讼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产品中有2台电子设备存在严重质量瑕疵,经交涉未能解决,于是向我国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A县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B.B县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本案应当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

D.本案应当适用日本民事诉讼法


正确答案:ABC

第5题:

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

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法律。

A.日本

B.韩国

C.德国

D.中国


参考答案D

第6题:

依照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在我国境内履行的合同,不是必须适用我国法律的是哪一项?

A.德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丙公司,澳大利亚丁公司在我国购买丙公司股份而订立的合同

B.美国甲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丙公司,丙公司与法国人詹某签订的在中国履行的股权转让合同

C.日本国甲公司与意大利国乙公司及中国丁公司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丙公司,丙公司与西班牙公司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D.新加坡乙公司和中国三鹿集团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正确答案:C
39.【答案】C 【考点】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解析l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 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三)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五)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六)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的合同;(七)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八)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城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所以,A、B、D正确,C错误。

第7题:

中国、美国、日本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深圳富士康公司和美国IBM公司签订的通过劳务合作进行购买原材料的补偿贸易合同不适用公约

B.宁波大红鹰公司和日本松下公司订立的电视机买卖合同中约定适用日本法是无效的

C.中国王二小公司和美国克林顿公司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中选择了CIF(青岛)术语,则表明排除了公约的适用

D.日本丰田公司和美国通用公司签订了销售汽车制造设备的货物买卖合同,该合同包含买卖合同和劳务合同两部分,该合同中的买卖合同不适用公约


正确答案:A
42.【答案】A 【考点】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解析】 通过劳务合作方式进行的购买(补偿贸易)、通过货物买卖方武进行的劳务合作(技贸结合)的合同不适用于公约,A正确;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法律而排除公约的适用.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在分处两个缔约国,1本应适用公约,如果选择了适用的其他法律,则可以排除了公约的适用,但选择的法律应当是明确的.如当事人选择了《美国统一商法典》,B错误;当事人选择了某一国际惯例,如选择了CIF贸易术语,不能认为排除了公约的适用,C错误;如果合同是由买卖和劳务商部分构成的,公约适用于买卖合同.D错误.

第8题: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7~98 问题: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仪器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德国法,此批货物由新加坡籍货轮“比西”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比西”号在印度洋公海航行时与巴拿马籍货轮“丽莎”号相撞。“比西”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比西”号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到达中国目的港。但在途中曾突遇特大暴风雨,使部分仪器湿损。

第 97 题 上述各方当事人如发生诉讼,下列关于法律适用问题的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该船舶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中国法

B.如果该船舶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C.如果有关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中国法

D.如果有关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德国法


正确答案:AD
 【考点】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
  【解析】《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本题中,由于碰撞发生在公海上,且两船舶属于不同国籍,故应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即适用中国法。按照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合同的准据法首先按意思自治原则确定,本题中甲乙之间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德国法,因此,C不正确,D正确

第9题:

日本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就其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协议,约定相关合同争议案件由上海某法院管辖。关于该协议的法律适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双方可以约定合同适用日本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但不包括冲突法 B.双方未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可以适用中国法 C.如果双方的合同约定适用的日本法规避了国务院的技术转让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则规避无效,可直接适用中国法 D.双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综合性强。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定》第1条规定,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指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和程序法,故A项错误。上海属于当事人住所地、法院地,符合最密切联系原则,故8项正确,当选;根据《规定》第6条,当事人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该合同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故C项正确。D项符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正确。

第10题:

以下合同中,属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调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是、

A、中国甲公司向韩国乙公司购买船舶的合同
B、中国甲公司收购美国乙公司股票的合同
C、中国甲公司与英国某家具公司签订的家具买卖合同,但是英国公司不知道甲公司所购买的家具是用于甲公司董事长的家庭装饰
D、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的飞机买卖合同

答案:C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条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以下的销售:(a)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本题中,A项的标的物船舶、B项的标的物股票以及D项的标的物飞机,都不属于公约的调整范围。至于C项,虽然家具的用途是用于家庭装修,但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则可以适用公约,所以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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