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

在甲国有住所的乙国公民死于甲国,而在丙国留有不动产,现因此不动产而在丙国涉诉,丙国法律规定继承依据继承人最后住所地法,甲国法律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丙国最终裁定适用乙国法,这属于( )A、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双重反致

题目

在甲国有住所的乙国公民死于甲国,而在丙国留有不动产,现因此不动产而在丙国涉诉,丙国法律规定继承依据继承人最后住所地法,甲国法律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丙国最终裁定适用乙国法,这属于( )

  • A、反致
  • B、转致
  • C、间接反致
  • D、双重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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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B反致,是根据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指引应适用他国的法律,而根据他国的冲突规范本案又应适用法院地国的法律,最后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间接反致是根据法院地国冲突规范本案应适用他国的法律,而根据他国的冲突规范指引本案又应适用第三国法律,而根据第三国的冲突法规范,本案又应适用法院地国法律,最后法院适用了本国实体法;转致即根据法院地国的冲突法规范,本案应适用他国法律,而根据他国冲突法规定,本案又应适用第三国法律,法院最后直接适用了第三国的实体法来解决本案争议。双重反致又称“完全反致”,是英国冲突法中的一种独特的做法,其含义为英国法院法官在处理某一案件时,如果依英国法而适用外国法,应假定将自己置身于该外国法律体系,像该外国法官依据自己的法律来裁判案件一样,再依该外国法对反致所抱态度,最后决定应适用的法律。本题中法律适用流程是先由法院地国丙国指向甲国,再由甲国指向乙国,又从乙国返回丙国,所以是间接反致,B项正确。

第2题:

住所在甲国的中国籍人A(男)在甲国死亡并未留有遗嘱,死后他在甲国留有一处农庄、一处别墅、还有存款、股票及珠宝等,在中国还有一处房产,并留有存款。其在中国的独生子为继承其遗产诉诸中国法院。设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请问中国法院在确定法律适用的问题上,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动产与不动产继承均甲国法

B.动产与不动产继承均适用中国法

C.房产及农庄的继承适用甲国法,动产的继承适用中国法

D.不动产的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的继承适用甲国法


正确答案:D
【考点】反致;继承的法律适用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的法律适用及中国是否接受反致的问题,依中国《民法通则》第l49条的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关于A的不动产的继承,因为中国与甲国均规定了不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本案A在甲国的不动产应适用甲国的法律,在中国的不动产应适用中国法律。关于动产部分,依中国的冲突规定应适用A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即甲国法。而依甲国的冲突规范,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A是中国籍人,因此应适用中国法。但依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8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即我国在一般民事领域也不接受反致。因此,在动产的继承上应适用甲国的法律。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第3题:

甲国法规定,不动产的继承问题依不动产所在地法,乙国法规定,不动产的法定继承依死者本国法,且两国都认为自己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法。现有一个甲国公民在乙国去世,并在乙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议,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在甲国起诉会发生转致

B.在乙国起诉会发生转致

C.在两国中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

D.在两国中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转致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反致和转致。反致是指对某一案件,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或者外域法,而该外国法或者外域法的冲突规范却指定此种法律关系应当适用法院地法,结果该法院适用了法院地法。转致是指对某一案件甲国或者甲地区法院根据本国或者本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当适用乙国或者乙地区的法律,而乙国或者乙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适用丙国或者丙地区的法律,最后甲国或者甲地区的法院适用了丙国或者丙地区的法律。

第4题:

甲国公民在乙国将丙国公民杀死后逃入丁国,现甲、乙、丙三国均向丁国要求将甲引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丁国应将其引渡给甲国 B. 丁国应将其引渡给乙国

C. 丁国应将其引渡给丙国 D. 由丁国自己决定将其引渡给哪个国家


正确答案:D

有权请求引渡的国家一般有三类:罪犯本人所属国、犯罪行为发生地国、受害人所属国。如果三类国家同时请求引渡同一罪犯,原则上由被请求国决定把罪犯引渡给哪个国家。因此D项正确。

第5题:

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

B.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C.园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D.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


正确答案:C
[考点]自然人住所的确定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民法通则解释》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本题中罗伯逊是甲国人,其原始住所在甲国。
但其与家人久居乙国,即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视为其在乙国有住所。罗伯逊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应视为在丙国经常居住,即其在丙国也有住所。后罗伯逊长期居住在北京,应视为在中国有住所。在罗伯逊有几个住所的情况下,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因纠纷涉及丙国,故以丙国住所为住所。C项正确。
注意:《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并未对住所的确定作出新的规定,但该法更多地使用了“经常居所地”作为连结点,从而很大程度上回避了住所的积极冲突。

第6题:

甲国公民在乙国将丙国公民杀死后逃入丁国,现甲、乙、丙三国均向丁国要求将其引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下列哪一项?( )

A.丁国将其引渡给甲国

B.丁国应将其引渡给乙国

C.丁国应将其引渡给丙国

D.由丁国己决定将其引渡给哪个国家


正确答案:D
【考点】有权请求引渡的国家的类型
【解析】有权请求引渡的国家一般有三类:罪犯本人所属国、犯罪行为发生地国、受害人所属国。如果三类国家同时请求引渡同一罪犯,原则上由被请求国决定把罪犯引渡给哪个国家。

第7题:

甲国、乙国和丙国都是1963年《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以下简称《东京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公民将在甲国登记的航空器劫持到乙国,致使飞机上的丙国公民受重伤,依据《东京公约》,下列哪些国家对此事有管辖权?( )

A.甲国有管辖权,因为甲国是航空器的登记国,而且犯罪人是甲国公民

B.乙国有管辖权,因为飞机降落地为乙国,该劫持飞机的罪行在乙国领土上具有后果

C.丙国无管辖权,因为丙国既不是航空器的登记国,也不是行为地国

D.以上三国都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BD
本题涉及国际民航安全制度的管辖权。l963年《东京公约》规定航空器的登记国有管辖权。但不排除在其他场合非登记国也有管辖权:罪行的后果涉及该国领土;罪行涉及该国安全;行为者及受害者为该国国民或在该国有永久住所;罪行违反该国有关航空器飞行或操作的规定或条例;根据国际协定有义务行使管辖权。甲国是飞机登记国、行为者的国籍国,罪行涉及乙国领土和安全,丙国为受害者国籍国,因此甲、乙、丙三国都有管辖权。因此,答案是ABD。C不正确,尽管丙国既不是航空器的登记国,也不是行为地国,但受害人为丙国国民,因此,丙国也有管辖权。

第8题:

甲国、乙国和丙国都是1963年《在航空器上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以下简称《东京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公民将在甲国登记的航空器劫持到乙国,致使飞机上的丙国公民受伤,依据《东京公约》,下列哪些国家对此事有管辖权?( )

A.甲国有管辖权,因为甲国是航空器的登记国,而且犯罪人是甲国公民

B.乙国有管辖权,因为飞机降落地为乙国,该劫持飞机的罪行在乙国领土上具有后果

C.丙国无管辖权,因为丙国既不是航空器的登记国,也不是行为地国

D.以上三国都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BD
【考点】国际民航安全制度的管辖权
【解析】l963年《东京公约》规定航空器的登记国有管辖权。但不排除在其他场合非登记国也有管辖权:罪行的后果涉及该国领土;罪行涉及该国安全;行为者及受害者为该国国民或在该国有永久住所;罪行违反该国有关航空器飞行或操作的规定或条例;根据国际协定有义务行使管辖权。甲国是飞机登记国、行为者的国籍国,罪行涉及乙国领土和安全,丙国为受害者国籍国。因此甲、乙、丙三国都有管辖权。因此答案是ABD。C项不正确,尽管丙国既不是航空器的登记国.也不是行为地国,但受害人为丙国国民,因此,丙国也有管辖权。

第9题:

迈克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2003年去世。其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认为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正确答案:B
[考点]反致;转致
[答案及解析]B。(1)反致:甲一乙,乙一甲,甲一甲。
(2)转致:甲一乙,乙一丙,甲一丙。
(3)间接反致:甲一乙,乙一丙,丙一甲,甲一甲。
(4)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甲一乙,乙一丙,丙一乙,甲一乙。
(5)双重反致:英国的一种做法,指英国法官在处理某一案件时,如果依英国法应适用某外国法,则应假定将其置身于该外国法律体系,向外国法院的法官判案一样,再依该外国对反致的态度决定最后的准据法。
解题的关键是确定法院地。最后适用了法院地法的,那就是反致,反之则是转致。如果有中间环节,则分别是间接反致或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至于双重反致,则只是英国法上的一个概念,都是作为干扰项出现的。

第10题:

甲国、乙国、丙国和丁国都是《东京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公民将在丁国登记的航空器劫持到乙国,致使飞机上的丙国公民受重伤,则下列哪些地方有管辖权?( )

A.甲国,因为犯罪人是甲国公民

B.乙国,因为飞机降落地为乙国,该劫持飞机的罪行在乙国领土上具有后果

C.丙国,因为受害人为丙国公民

D.丁国,因为丁国是航空器登记国


正确答案:ABCD

 1963年《东京公约》又称《关于在航空器上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规定航空器的登记国有管辖权。但不排除在其他场合非登记国也有管辖权:罪行的后果涉及该国领土;罪行涉及该国安全;行为者及受害者为该国国民或在该国有永久住所;罪行违反该国有关航空器飞行或操作的规定或条例;根据国际协定有义务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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