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用法考试

泰州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职工甲退休后,与其友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甲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丁的情况下,直接持丁的身份证等证件,将丁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公司股东应是甲B、公司股东应是丁C、甲和丁均为公司股东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题目

泰州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职工甲退休后,与其友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甲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丁的情况下,直接持丁的身份证等证件,将丁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公司股东应是甲
  • B、公司股东应是丁
  • C、甲和丁均为公司股东
  •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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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屋,,共有份额为5:3:2。三人约定房屋轮流居住。在乙居住期间,窗户玻璃掉下将行人丁砸伤。下列关于该案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按共有份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B.丁有权请求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丁有权请求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丁有权请求甲、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CD
B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特殊侵权,《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甲乙丙三人共有该所房屋,故三人应承担连带责任。答案为BCD。

第2题: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李小亮退休后,与其友王五、郑六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李小亮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李二亮的情况下,直接持李二亮的身份证等证件,将李二亮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公司股东应是李小亮

B.公司股东应是李二亮

C. 李小亮和李二亮均为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李二亮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参考答案:A

第3题:

甲、乙、丙等人设立长江汽配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假设公司章程均无相关规定,则其中需要经过长江公司股东会特别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的事项是哪个?( ) A.甲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自己的股权 B.乙准备将自己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不是公司股东的丁 C.丁接受乙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需要相应变更公司章程中股东姓名的记载事项 D.丙提议将公司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D
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A项不符合题意。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可知 B项不符合题意。根据《公司法》第74条规定,C项不符合题意。根据《公司法》第44条规定,可知只 有D项才是需要经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的事项。

第4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将其20%股权中的5%转让给第三人丁,丁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甲、乙均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但发现由丙出资的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数额。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B: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C: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D: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D
解析:
【考点】股东出资责任【详解】根据《公司法》第3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公司成立后发现由丙出资的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数额,丙应当补足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而丁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通过受让股权成为股东的,因而不必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至于丙是否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条规定的违约责任仅限于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的情形,这与本题题干中所述情况不符。因此,丙无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选项BD错误。

第5题:

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第6题:

丁公司是由甲、乙、丙为股东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所谓“有限责任”是指()

A、甲、乙、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丁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B、甲、乙、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丁公司的债权人承担直接清偿责任

C、如丁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甲、乙、丙应在其出资额范围内,以自己出资以外的其他个人财产为公司清偿债务

D、丁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权人承担有限责任


参考答案:A

第7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将其20%股权中的5%转让给第三人丁,丁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甲、乙均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但发现由丙出资的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数额。对此,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由丙补足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B.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C.由丙补足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D.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BD

第8题:

春晖服装公司股东出资方面( )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股本总额

B.甲、乙的出资

C.丙的出资

D.丁的出资


正确答案:AB
解析:公司股东出资额符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且甲、乙货币出资部分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1/3。

第9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将其20%股权中的5%转让给第三人丁,丁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甲、乙均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但发现由丙出资的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数额。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B.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

C.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D.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BD

第10题: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与其弟弟王小伟签订股份代持协议,由王小伟出面登记股东身份。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
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A
解析:
【考点】隐名股东。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该款明确规定委托持股合同有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相关纠纷。第2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款规定明确了委托持股时的股权归属,即实际股东享有股权,名义股东不享有股权。故王大伟是股东,而王小伟不是股东。A项正确,B、C、D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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