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宣在线考试

对于下列犯罪分子,刑法规定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A、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B、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C、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题目

对于下列犯罪分子,刑法规定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是()。

  • A、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 B、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 C、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 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

A、驱逐出境

B、剥夺政治权利

C、罚金

D、没收财产


参考答案:A

第2题: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B.对于严重盗窃罪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C.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适用

答案:A
解析: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但未必是终身,只有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才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第3题:

下列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刑法总则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对于严重盗窃、故意重伤等犯罪分子,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B.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无权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D.刑法总则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但如果人民法院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则不能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正确答案:ABCD
【考点】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律规定
【解析】关于A选项,根据《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重大盗窃、故意伤害重伤的犯罪分子,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B选项涉及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根据《刑法》第58条规定: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剥夺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作为剥夺政治权利内容之一的“选举权”,是指选举法中规定的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关于C项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11月)第12条的规定,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参加村委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选项是正确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主刑适用的,没有主刑当然不能适用附加刑。

第4题:

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剥夺政治权利
  • B、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 C、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D、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对于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正确答案:A,B,C

第5题:

对于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正确答案:死刑;无期徒刑

第6题:

下列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说法,哪个是不正确韵?( )

A.《刑法》总则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据此,对于盗窃、故意伤害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B.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有权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D.《刑法》总则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但如果人民法院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则不能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正确答案:C
(1)《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该条是采用罗列加概括的方式规定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刑的范围的,即对于明确罗列的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犯罪分子可以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外,还可以对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对于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选项B是《刑法》第58条的明文规定,不应当选。
(3)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首先就是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选项C不正确。
(4)附加刑或者附加于主刑适用,或者单独适用。而不能再作为附加刑的附加刑而适用。故选项D不选。

第7题:

对于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死亡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可以附加()

  • A、处以罚金
  • B、剥夺政治权利
  • C、没收财产

正确答案:B

第8题: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

A.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B.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C.应当独立剥夺政治权利

D.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正确答案:B
解析:此题涉及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我国《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9题:

我国刑法规定,只是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的是()。

  • A、驱逐出境
  • B、剥夺政治权利
  • C、罚金
  • D、没收财产

正确答案:A

第10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刑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管制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2年以下
  • B、主刑和附加刑都可以独立适用
  • C、对于故意杀人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D、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B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