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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2003年在部队服役时因公负伤,被诊断为慢性骨髓炎,后经部队评定为三等甲级残疾。2005年,甲从部队复员时领取了《革命伤残军人证》。2006年9月,甲到个体户乙开办的采石场工作,双方仅口头约定乙在每月月初支付甲800元。2008年10月,甲在操作破碎机时突然摔倒,不省人事,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甲摔倒系旧伤慢性骨髓炎复发所致,需停工静养3个月。甲在医院住院治疗15天,自行支付了此期间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后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另查明:乙从未缴纳过工伤保险费,其采石场的所有人员都未参加工伤保险。采

题目

甲2003年在部队服役时因公负伤,被诊断为慢性骨髓炎,后经部队评定为三等甲级残疾。2005年,甲从部队复员时领取了《革命伤残军人证》。2006年9月,甲到个体户乙开办的采石场工作,双方仅口头约定乙在每月月初支付甲800元。2008年10月,甲在操作破碎机时突然摔倒,不省人事,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甲摔倒系旧伤慢性骨髓炎复发所致,需停工静养3个月。甲在医院住院治疗15天,自行支付了此期间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后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另查明:乙从未缴纳过工伤保险费,其采石场的所有人员都未参加工伤保险。采石场工人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当地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当地2008年度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支出为500元。如果乙希望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甲能否享受工伤待遇作出认定.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牛之日起()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A、30日内
  • B、60日内
  • C、90日内
  • D、1年内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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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不小心致乙的身体腿部受伤,在送往医院途中乙突然死亡,后查明其死亡原因是乙自身心脏病突发,因此甲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参考答案:错

第2题:

在一买卖合同中,甲是买方,乙是卖方,甲乙( )行为属于双方违约。

A.双方约定于同日履行义务,甲带款提货时,因乙没有交货,甲拒绝付款

B.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没有按时付款,乙拒绝到期交货

C.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发货。甲仅支付部分货款,乙所交货物存在缺陷

D.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支付50%货款,乙也交付了50%的货物


参考答案:C

第3题:

下列案件中,哪些案件的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

A.张甲和王乙都是新疆某军团的军人,2003年二人在部队结婚,2004年,王乙退役回乡,张甲继续在部队服役(且为非文职军人),2005年王乙起诉离婚

B.甲住在A地,五一期间驾车出游到B地,在B地撞到了家住C地的乙,乙伤势严重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乙的妻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A船舶在海上发生海难事故,被经过的B船舶救助,双方就救助费用发生纠纷引起诉讼

D.甲公司与铁路局因铁路运输合同引发诉讼


正确答案:AC

第4题:

甲2003年在部队服役时因公负伤,被诊断为慢性骨髓炎,后经部队评定为三等甲级残疾。2005年,甲从部队复员时领取了《革命伤残军人证》。2006年9月,甲到个体户乙开办的采石场工作,双方仅口头约定乙在每月月初支付甲800元。2008年10月,甲在操作破碎机时突然摔倒,不省人事,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甲摔倒系旧伤慢性骨髓炎复发所致,需停工静养3个月。甲在医院住院治疗15天,自行支付了此期间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后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另查明:乙从未缴纳过工伤保险费,其采石场的所有人员都未参加工伤保险。采石场工人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当地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当地2008年度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支出为500元。如果甲被认定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计算方法,其可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总额为()元。

  • A、1500
  • B、2400
  • C、2700
  • D、4500

正确答案:B

第5题:

甲因与乙发生互殴,受伤入院治疗。两周后,甲即将痊愈出院,但在最后一次换药时,因主治医生丙操作医疗器具失误,甲伤口被感染而需继续留院治疗。第二天,医院病房因电线老化短路而引发火灾,甲不幸在火灾中遇难。按照法律,( )应对甲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

A乙
B丙
C医院
D乙、丙和医院共同


答案:C
解析:
构成民事责任的要件为: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2.行为的违法性。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本题中,造成甲死亡的主要因素为医院病房因电线老化短路而引发火灾,主治医生丙的失误对甲的死亡不构成直接因素。所以医院应对甲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C。

第6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5~8题: 甲2003年在部队服役时因公负伤,被诊断为慢性骨髓炎,后经部队评定为三等甲级残疾。2005年,甲从部队复员时领取了《革命伤残军人证》。2006年9月,甲到个体户乙开办的采石场工作,双方仅口头约定乙在每月月初支付甲800元。2008年10月,甲在操作破碎机时突然摔倒,不省人事,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甲摔倒系旧伤慢性骨髓炎复发所致,需停工静养3个月。甲在医院住院治疗15天,自行支付了此期间的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后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另查明:乙从未缴纳过工伤保险费,其采石场的所有人员都未参加工伤保险。采石场工人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当地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当地2008年度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支出为500元。 关于甲能否享受工伤待遇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甲和乙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B.甲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乙没有为甲办理过工伤保险手续 C.甲摔倒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甲是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受伤 D.甲摔倒应当视同工伤,甲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的是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因此B不正确。工伤保险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必须具备三项条件:第一,劳动者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虽与职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第二,劳动者及其所在单位属于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第三,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因此A不正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第7题:

(2018年)孙某同时在甲、乙两家公司就业,甲公司没有为孙某缴纳工伤保险费,乙公司为孙某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某日,孙某在甲公司工作时因工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有关部门评定为二级残疾,需要护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下列关于孙某工伤保险权益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孙某的伤残津贴应由乙公司支付
B.孙某的生活护理费应由甲公司支付
C.孙某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应由甲公司支付
D.孙某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由乙公司支付
E.孙某的住院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因此A、D项不符合题意。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B、C符合题意。职工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此E选项错误。

第8题:

甲、乙两人因打麻将发生争执,甲一气之下抄起水果刀刺向乙的大腿,乙顿时血流如注。甲见状,惊慌失措,立即将乙送往医院,经医院包扎止血,乙住院治疗1个月后康复,此间甲主动承担了乙的医药费。后经法医鉴定,乙为轻伤。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参考答案:A

第9题: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有下列情形,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有( )。

A、职工甲醉酒后殴打同事,遭同事还击,被打伤的
B、职工乙在卫生间吸食毒品后,不慎从楼梯上跌下摔伤的
C、职工丙因心情烦闷在办公室自残,被及时救下后送往医院的
D、职工丁原在部队服役,因公负伤,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法常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A项错误,职工甲醉酒后殴打同事,遭同事还击,被打伤属于第一种情形“故意犯罪”。所以,不得认定为工伤。
B项错误,职工乙在卫生间吸食毒品后,不慎从楼梯上跌下摔伤属于第二种情形“醉酒或者吸毒的”。所以,不得认定为工伤。
C项错误,职工丙因心情烦闷在办公室自残,被及时救下后送往医院属于第三种情形“自残或者自杀的”。所以,不得认定为工伤。
D项正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所以,D项职工丁原在部队服役,因公负伤,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认定为工伤。

第10题:

甲因为生活琐事和邻居丙发生口角纠纷后,相互打斗。甲使用暴力故意伤害丙,并致其轻伤,丙随后被送往医院。丙在医院治疗时,由于医院发生火灾,丙被烧死。在司法机关对甲的行为进行追究以前,丙的妻子乙多次找甲评理。甲极其愤怒,欲杀乙,在山崖边对乙连砍了5刀,乙重伤昏迷,甲以为乙已经死亡,遂离去。但乙在自己苏醒过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 问题: 1.甲的伤害行为与丙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5分)


正确答案: 1.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要使行为人对危害结果负责,就必须要求行为人的实行行为与实际发生的结果之间具有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本案中,被告人只实施了轻伤害行为,该行为并不能直接导致死亡结果,是医院的火灾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伤害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由于火灾事故的介入而中断;同时故意伤害罪是结果加重犯,在加重结果不能归属于行为人时,其不需要对加重结果负责。所以,对于丙的死亡,甲只应负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刑事责任。
2.就乙的死亡而言,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甲有杀人的行为,并实施了程度较高的暴力,导致被害人陷入昏迷。本案中,犯罪发生的场所特殊,甲的实行行为较为凶残,危险性大,实行行为对死亡结果发生具有决定性,所以,甲的实行行为和乙的最终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甲试图杀人,并最终导致了乙的死亡,应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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