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货报告又称"货物确卸报告"或"卸货记录",其作用是作为卸货证明的单证。它实际上是一份更为详细的进口载货清单,是根据船舶进口卸货提供的进口卸货清单和在卸货港卸下全部货物的情况重新按票汇总而成的。
第1题:
在船舶装卸货物过程中,记录起吊货物的勾数,点清钩内货物细数,在出口装船前、进口卸货后点清货物垛数,计算装卸货物的数字,称为验残。
第2题:
货物溢短单是在卸货完毕后,由理货长根据现场理货人员在卸货过程中发现货物的各种残损情况的记录汇总编制而成,用于表明货物残损情况的证明。
第3题:
A、①
B、①+②
C、①+②+③
第4题:
整车分卸货物,除提出基本货物运单一份外,每一分卸站应另增加分卸货物运单一份。
第5题:
同一运输工具非同一航次之间将溢卸货物抵补短卸货物的,应当由短卸货物原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手续。
第6题:
计收货物保管费的依据是()
第7题:
货物残损单是在卸货时,对每票货物所卸下的数量与卸货清单上所记载的数量不符(发生溢卸短卸)情况下,待船舶卸货完毕,清理数字后,由理货长汇总编制的,用于表明货物溢出或短缺的情况。
第8题:
第9题:
卸货报告作为卸货证明的单证,又称为()。
第10题:
我国港口在卸货时惯用的作为卸货交接证明货物残损情况的单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