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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20日,上海某苗圃向浙江宁波某园艺公司订购一批花木。为此某苗圃签发了一张票面金额为8元的现金支票,交付给浙江宁波某园艺公司。园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去银行提款过程中,不慎遗失了支票。园艺公司随即电告某苗圃此事,请其协助防范。某苗圃接到报告后,遂以申请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要求宣告遗失票据无效。 (1)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某苗圃的申请? (2)如申请公示催告,应向哪一个法院申请,由谁申请?应该经过怎样的程序?

题目

2001年5月20日,上海某苗圃向浙江宁波某园艺公司订购一批花木。为此某苗圃签发了一张票面金额为8元的现金支票,交付给浙江宁波某园艺公司。园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去银行提款过程中,不慎遗失了支票。园艺公司随即电告某苗圃此事,请其协助防范。某苗圃接到报告后,遂以申请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要求宣告遗失票据无效。 (1)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某苗圃的申请? (2)如申请公示催告,应向哪一个法院申请,由谁申请?应该经过怎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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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区情结公司遗失一张号码为899008763、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汇票,向票据支付地的乙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下列关于公示催告中的期限哪个是正确的?( )。

A.乙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的3日内,发出公示催告的公告

B.乙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必须在48小时内向付款人发出止付通知

C.申请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l5日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无效判决

D.乙区人民法院公示催告的公告期不得少于30天


正确答案:A

 《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故A项正确,BD两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故C错误。

第2题:

环球公司因遗失一张银行汇票,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发出公示催告公告。在公告期内没有人申报权利,公告期满后,环球公司申请区人民法院作除权判决。判决做出前,天意公司持同一银行汇票向区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此时,区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裁定驳回天意公司的申报权利,因为其未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

B.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C.依据环球公司的申请做出除权判决,因为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

D.裁定驳回环球公司除权判决的申请


正确答案:B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申报权利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人民法院尚未做出无效判决之前申报权利的处理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情况下,可以向发出公示催告的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如果该申报无理由,人民法院应驳回申报,如果申报有理由,人民法院则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本题天意公司持同一汇票申报权利,应为有理由。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3题:

甲公司遗失支票一张,因此到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就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法院应将有关判决公告

B.自判决公告期满之日起,甲公司可以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C.法院应做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D.法院就票据无效应通知支付人


正确答案:B

第4题:

共用题干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支票,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该支票销毁,并向乙公司重新签发了一张支票,乙公司会计持原支票到付款行提示付款,银行工作人员与乙公司会计相熟,未认真审查支票,即按支票的大写金额支付了支票金额,甲公司有权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的损失
B: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工作人员将汇票遗失,乙公司通知银行挂失止付,银行向乙公司支付了汇票金额,银行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C: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工作人员将汇票遗失,张某拾得汇票后在汇票上伪造了乙公司的签章,张某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王某,王某持汇票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工作人员经认真审验,未发现乙公司背书转让给张某的签章系伪造,遂将汇票金额支付给王某,乙公司通知银行挂失止付时发现汇票金额已经被支付,乙公司无权要求银行承担责任
D: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支票,乙公司工作人员将支票遗失,乙公司向付款行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乙公司将申请公示催告的证明提供给付款行,3日期满的12日内,付款行未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书,张某持挂失的支票提示付款,银行工作人员经仔细审验,未发现支票上有伪造签章,遂向张某支付了支票金额,后来查明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疏忽,没有向银行发出停止支付通知书,张某系拾得支票后在支票上伪造了乙公司的签章,银行应向乙公司承担责任

答案:A,C
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10条和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可知,除了法律规定的税收、继承、赠与这三种情况之外,票据的取得必须支付对价和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否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本案中,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其行为既无对价,又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因此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乙虽然不知本票系甲拾得,但由于其是根据赠与行为无偿取得该票据,因此乙享有的票据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即甲的权利,甲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当然也不享有,所以银行可以拒绝乙所提出的付款请求。
《票据法》第35条第1款规定了委任背书,也称委托收款背书。委任背书,是指以委托他人代替自己行使票据权利、收取票据金额为目的而为的背书。委任背书不是票据权利的转让,而是一种以背书形式进行的委托。本题中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该限制是指不得转让背书,委任背书不是转让背书,因此乙公司有权将汇票背书给张某,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根据《票据法》第35条的规定,张某不能再将汇票转让,所以C选项正确。委任背书的被背书人不是票据权利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不存在保证关系,本题中乙公司不对张某承担保证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根据《票据法》第46、47条的规定,丙公司和丁公司在汇票承兑前签章,没有记载被保证人,因此出票人是被保证人,所以A选项正确。没有记载保证日期,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所以D选项正确。虽然丙公司和丁公司在保证签章时附有条件,但是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因此丙公司和丁公司对被保证人承担的仍然是保证责任,它们之间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BC选项不正确。
A选项中支票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支票无效,付款行未尽审查义务向持票人支付支票金额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付款行应向受有损失的出票人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票据法》第15条规定,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付款人应当暂停向一切人支付,不能向持票人支付j也不能向失票人支付,因此B选项不正确。依《票据法》第105条,C选项中乙公司挂失前付款人已经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而且银行在审验票据的过程中没有玩忽职守,因此失票人无权要求付款人承担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中虽然是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过失未将停止支付通知书送达付款行,付款行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没有过失,因此付款行不承担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5题:

甲县李某声称自己的一张支票丢失,票面金额20万,向付款人A银行所在地的乙县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申请后,进行公告,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法院根据李某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该支票无效。判决作出后,该支票的持有人周某从国外旅游归来得知此事。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法院发布的公告须不得少于60日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15日
B.法院作出除权判决时应当组成合议庭
C.若周某以票据遗失被李某拾得为由起诉李某返还票据,则甲县法院与乙县法院均有管辖权
D.周某起诉李某请求确认其为合法持票人的,人民法院确认周某为票据权利人的判决作出后,除权判决即被撤销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公示催告程序。 《民诉解释》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告期间不得少于六十日,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十五日。”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四百五十四条规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后,公示催告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非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解释》第四百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利害关系人仅诉请确认其为合法持票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确认利害关系人为票据权利人的判决作出后,除权判决即被撤销。”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

第6题:

王某取得一张北京汇利公司开出的可背书转让汇票,该票据承兑行是上海徐汇区建设银行。王某到济南出差时不慎将汇票丢失,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发出公告,公告期为70天。到第80天,仍无人申报权利,该人民法院于是判决除去原票据上的权利,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有( )。

A.王某应向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B.本案公告期间超过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60日,因此期间违法

C.本案中王某应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一个月内向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

D.本案中人民法院不经当事人申请,自行作出除权判决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ACD

第7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后,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该汇票在到期前不慎遗失,要使该汇票作废,乙必须( ).

A.登报声明

B.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C.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D.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正确答案:C
7.C[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5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第8题:

甲公司遗失一张金额为120万元的银行汇票,向票据支付地的云岩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案件后,出现下列哪些情况,云岩区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 A.云岩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宣告该银行汇票无效 B.甲公司在公示催告期间撤回申请 C.持有与遗失汇票相同号码的120万银行汇票的乙公司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云岩区人民法院申报权利 D.甲公司在申报权利期间届满次日起一个月内没有申请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的


正确答案:BCD
《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所以C项说法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35条的规定,公示催告期间公示催告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B项正确。另外根据《民诉意见》第232条的规定,公示催告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次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第9题:

甲公司遗失1张可背书转让的汇票。该公 司会计未经领导同意便以个人名义向票据支付地的某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申请公示催告,该中级人 民法院经公示催告,无人申报权利。后该法院组成合 议庭未经甲公司申请便依职权直接作出除权判决,宣 告该汇票无效。该公示催告程序在哪些地方违反法定 程序?( )

A.该汇票的持有人为甲公司,该公司会计不能以 个人名义申请
B.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提出书面申请书
C.管辖法院应为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中 级人民法院不适用公示催告程序
D.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作出除权判决,应依申请 人申请作出

答案:A,B,C,D
解析:
。依《民事诉讼法》第195条规定,公示 催告首先应由汇票持有人申请,公司会计并不能代表 甲公司,因此A项中做法违反了法定程序,符合题意。 另外,公示催告需书面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法院提出, 所以B、C项说法符合题意。依《民事诉讼法》第199 条的规定可知D项说法也符合题意。

第10题:

2013年5月,杭州某苗圃向宁波某园艺公司订购一批花木,为此,苗圃签发了一张票面金额为10万元的现金支票,交付给宁波某园艺公司,票据上载明票据支付地为宁波某园艺公司所在地。园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去银行提款的过程中,不慎遗失了支票。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的同时,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A: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
B:发布公告
C:作出除权判决
D: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法院在决定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的同时,向票据支付人发出通知,令其停止支付。票据等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后,非法持有人有可能向支付人申请支付,这样即使申请公示催告,宣告票据无效也失去实际意义,所以,为了防止非法持有人向支付人主张权利,法律要求法院在受理申请人申请的同时,向票据支付人发出止付通知。同时,要求法院应当在3天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中报权利。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232条的规定,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没有人申报的,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可见,法院是在公示催告程序申报权利期间届满后,在公示催告申请人符合条件的申请下,才会作出除权判决,并非主动依照职权作出,更非在决定受理案件的同时就作出除权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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