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第1题:
A.燃气气源
B.燃气种类
C.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
D.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
E.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第2题:
新建、改建住宅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燃气供应企业确定燃气供应方案。燃气供应方案应当包括哪些措施内容。()
第3题:
新建住宅小区、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应当规划预留公用配套供电设施用地和通道。()
第4题: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和()等。
第5题:
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和()规划的要求。
第6题: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
第7题: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包括:()
第8题:
第9题: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燃气()、()、布局和时序、建设用地以及安全保障等。
第10题:
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