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奖惩工作由昆明市出租汽车经营者组织实施。
第1题:
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出租汽车计价器的监督和管理。
第2题:
出租汽车经营人员是出租汽车行业的主体从业人员。
第3题:
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和()负责对出租汽车计价器的监督和管理。
第4题:
乘客向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提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和()的要求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服务。
第5题:
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信用信息“红黑名单”确定后,不得再向市出租汽车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
第6题:
《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奖惩管理办法(试行)》的“红黑名单”公布期限一般为()年,公布期限届满,停止相关信息公布。
第7题:
出租汽车行业法规实施时对()发生效力。
第8题:
出租汽车行业法规的作用:().
第9题:
《昆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经营行为、运营服务。
第10题:
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收到出租汽车驾驶员送交的没有查找线索的遗失物品,应在()工作日内通过昆明市出租汽车公共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