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检修工考试

被狗咬伤后,应如何救护?

题目

被狗咬伤后,应如何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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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被狗咬伤后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就近医院立即处理;
(2)若无法立即处理,3小时内必须进行处理;
(3)自我处理具体措施;
(4)深伤口处理;
(5)免疫血清;
(6)包扎伤口。

第2题:

试述狂犬病的预防原则。人被狂犬咬伤后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狂犬病的预防原则是捕杀野犬、加强家犬管理,流行区的动物要接种狂犬疫苗。人被犴犬咬伤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伤口处理:立即清洗伤口,用20%肥皂水或清水充分洗涤伤口,再用碘酊及70%乙醇涂擦伤口。必要时用狂犬病毒免疫血清作局部浸润封闭注射。
(2)疫苗接种:凡被狂犬或其他患狂犬病动物咬伤的人,应注射狂犬疫苗。
(3)免疫血清注射:对确实被狂犬病动物咬伤且伤口严重者,可用狂犬病毒免疫血清给伤口周围做浸润性封闭,还可在使用疫苗前先注射狂犬病毒免疫血清。但要注意,使用狂犬病毒免疫血清时要防止极个别人超敏反应的发生。

第3题:

被狗等动物咬伤后应( )

A.立即到医疗机构处理伤口

B.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狂犬疫苗

C.A+B

D.以上都不是


正确答案:C

第4题:

被毒蛇咬伤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1、阻止蛇毒扩散:立即撕下衣服或用带子在被咬肢体的上方(距伤口5厘米的近心处)勒住,阻断淋巴、血流,避免蛇毒向近心端扩散。
2、去蛇毒;迅速用消毒药水如高锰酸钾水冲洗伤口,没办法时,用盐水、凉开水,清水冲洗也可,用消过毒或清洁的刀片(泡在酒精或在火上烧)在毒牙之间作十字形切口,使毒液流出;若毒液不能畅通流出时,可用吸奶器或拔火罐吸吮毒,紧急情况下也可让口腔无伤口的人用嘴吸吮,或用火焰烧灼伤口。处理完后,可将勒紧肢体的带子放松,使血液流通,以避免组织缺血过久造成坏死。
3、立即送医院治疗或服用专门解毒药。

第5题:

被狗或猫抓咬伤后是否需要接种狂犬疫苗?


正确答案: 需要。

第6题:

如何避免被狗咬伤?()

  • A、尽量不要接近陌生的狗
  • B、尽量不要打扰正在吃饭、睡觉或者在照顾宝宝的狗
  • C、接触狗的时候,要避免眼睛直接与狗长时间对视,因为很可能被狗误解成是对他挑战
  • D、以上都对

正确答案:D

第7题:

被猫、狗等咬伤后,自己处理一下伤口就可以了,不用到医院注射疫苗。


正确答案:错误

第8题:

高某欲出卖自己多年饲养的一条狗,高某告知买受人秦某狗易咬伤人的事实,但秦某仍表示愿意购买,于是高某要求将狗送回家后3个月内付款。二人约定,在秦某没有付款之前,高某将保留狗的所有权。秦某将狗运回家后不久,该狗挣断铁链逃脱,被孙某拾得。在孙某1个多月的饲养过程中,有人问及该狗是谁家的时候,孙某都回答说是暂时替他人保管的。在饲养狗的l个多月期间,狗曾咬伤了几位到孙某家做客的朋友,这使得孙某感到此狗不易驯服。某日,孙某将狗放到外面,狗又将行人周某咬伤。孙某便将狗出卖给陈某,但没有指出狗经常咬人的事实,不料狗又咬伤了不少人,为此,陈某要求孙某退还价款,将狗返还给孙某。问: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周某被咬伤的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3)如何认定孙某将狗出卖给陈某行为的性质?陈某能否取得狗的所有权?为什么?
(4)陈某要求返还价款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本案涉及如下民事法律关系:1)高某与秦某之间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其中,高某是出卖人,秦某是买受人。2)高某与孙某之间存在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其中,孙某是管理人,高某是受益人。3)孙某与陈某之间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其中,孙某是出卖人,陈某是买受人。4)周某与高某、孙某之间存在损害赔偿之债的法律关系,其中,周某是受害人,高某、孙某是侵权人。
(2)周某被咬伤的责任应当由高某和孙某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首先,高某与秦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由于秦某没有付款,这意味着高某仍然是狗的所有人(主人)。高某作为动物的主人,应当承担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其次,由于高某与孙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孙某是狗的实际管理人,因此,如果管理人有过错,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中,孙某明知狗不易驯服,却擅自将狗带走外出,对狗看管不严,有主观过错,因此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后,秦某不承担周某被咬伤的民事责任。因为狗脱离秦某的管理,不是现实的管理人,因此不承担民事责任。
(3)孙某将狗出卖给陈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该行为效力待定。因为孙某只是管理人,所以对狗没有所有权,但孙某却擅自实施处分行为。如果狗的所有人追认该行为,则该买卖合同的效力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有效;如果拒绝追认,则该合同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无效。这里的所有人是高某,而不是秦某。陈某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狗的所有权。
(4)由于孙某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标的物的瑕疵(狗易咬伤人的事实),因此构成欺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欺诈所订立的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陈某据此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l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可见,陈某要求返还价款的主张成立,但必须在法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民法通则》第93条(无因管理)、第l27条(动物致人损害),《合同法》第51条(无权处分)、第54条第2款(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第55条第l款第l项(撤销权的行使期限)、第l34条(所有权保留条款)。本案有三个问题需要澄清:第一,在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中,如果所管理的动物致人损害,到底应由所有人还是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争议颇多。通说观点认为,此时应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无因管理人不承担责任,但管理人有过错的,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在所有权保留条款的情况下,所有权人仍然是出卖人,这一点要格外注意。第三,无处分权人实施无权处分行为,不影响买受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结合本案,对无权处分行为实施追认的主体尚不能明确。如果秦某已经支付价款给高某,则实施追认的主体应当是秦某,如果秦某没有付款给高某,则实施追认的主体是高某。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探讨,即在无因管理的过程中,如果秦某已经付款给高某,则秦某取得了狗的所有权,此时对周某承担人身伤害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是秦某和孙某,而高某是不承担侵权责任的,因为高某已经不是狗的所有权人。从本案的实际情况看,秦某将狗运回家后不久,狗便被孙某拾得,这足以表明狗的所有权仍然掌握在高某的手中,因此,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仍然是高某和孙某二人。

第9题:

被狗咬伤后如何进行疫苗接种。


正确答案:狗咬伤后的治疗原则是暴露后预防:国内多采用地鼠肾细胞疫苗,每次2ml,于0、3.7、14和30日完成,如严重咬伤,可全程注射10针,于当日至第6日,1针/日,随后于10、14、30、90天各注射一针。

第10题:

被狗等动物咬伤后应()。

  • A、立即到医疗机构处理伤口
  • B、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狂犬疫苗
  • C、A+B
  • D、以上都不是

正确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