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1题:
从国外引进的林木种子、苗木和繁殖材料如何进行隔离试种?
第2题:
出入境人员携带或托运植物种子、苗木及其他植物繁殖材料进境申报,须提供经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的《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 )
第3题:
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国家禁止进境的除外)实行( )审批。
A.农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两级
B.农业部
C.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
D.市农业主管部门
第4题:
北京市各单位和个人,从国外引进农业植物种苗及繁殖材料的,由()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第5题:
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引进单位向什么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第6题:
从国外引进、可能潜伏有危险性病、虫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隔离试种,植物检疫机构应进行调查、观察和检疫,证明确实不带危险性病、虫的,方可集中种植。
第7题: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规定,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检机构(),填写《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办理引种检疫审批手续。
第8题:
第9题:
从国外引进、可能潜伏有危险性病、虫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植物检疫机构应进行调查、观察和检疫,证明确实不带危险性病、虫的,方可分散种植。
第10题:
《植物检疫条例》规定,从国外引进可能潜伏有危险性病、虫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经过()处理程序证明其确实不带危险性病、虫,方可分散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