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承运的货物,在装货港以装货单数字为准,在卸货港以进口舱单数字为准。当理货数字比装货单或进口舱单数字溢出时,称为短货;短少时,称为溢货。
第1题:
若港方或收、发货方不派员参加理货交接,即视同放弃责任,理货交接结果以()为准。
第2题:
下列几种情况属于理货数字不准确的船舶艘次是()。
第3题:
在班轮运输中被称为关单和下货纸的是()。
A托运单
B装货单
C收货单
D提单
第4题:
检查货物的主标志与装货单或进口舱单的主标志是否相符,称为()。
第5题:
船舶卸货完船后理货结果是跟()进行对照,来确定货物是否溢出或短少。
第6题:
对拆箱理货过程中出现的实际货物比进口集装箱舱单货物数字溢出或短少,或出现原残货物时,箱站理货人员应制做(),加盖站部业务章,提供货主等单位。
第7题:
下列单证不能作为理货依据的是()。
第8题:
下列对计数单的描述正确的是()。
第9题:
货物在装船时未确定具体卸货港,可在几个港口中选择卸货港的货物,称为()。
第10题:
作业结束后,理货组长应与仓库理货员或收货人核对卸货数字,如双方数字不符,要及时查清,如查不清,(),必要时可翻桩倒垛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