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原因造成的行李包裹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第1题:
由于货物或者包裹、行李中的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等原因造成的货物、包裹、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2题: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因()造成的行李、包裹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第3题:
A.不可抗力
B.第三方责任
C.行李短少
D.行李、包裹灭失
第4题:
在旅客、行李运输中,损失如果是由于索赔人的过错造成的,应当根据促成此种损失的程度,承运人()。
第5题:
收货人将领取凭证丢失,造成行李、包裹被冒领,承运人应承担责任。
第6题: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因()原因造成的行李、包裹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第7题:
托运人自己押运、带运的包裹造成损失时,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第8题: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因下列( )原因造成的行李、包裹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A.包装方法或容器不良,从外部观察不能发现或无规定的安全标志时
B.第三方责任
C.行李短少
D.行李、包裹灭失
第9题:
造成旅客身体、物品损害而承运人不承担责任的原因有()。
第10题: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因下列()原因造成的行李、包裹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