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知识

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题目

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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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不动产登记原则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B: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C: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不动产登记费按年收取

答案:D
解析:

第2题:

简述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的证明;
2、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历的证明;
3、车辆出厂的合格证。

第3题: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参考答案: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参考法条:《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条。

第4题:

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1)注销的户口。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5题:

国内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正确答案: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3、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4、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5、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6、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第6题:

在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时,哪些权利应一并申请办理?


正确答案: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查封登记的,该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一并办理登记;申请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查封登记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一并办理登记。

第7题:

办理安居房换证或换证与转移登记同时进行产权登记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办理安居房换证,所需提供的资料:
(1)《深圳市安居房换证登记申请书》;
(2)《房地产证》;
(3)市房改办批复;
(4)申请人身份证明。
办理安居房换证与转移登记同时进行的,所需提供的资料:
(1)《深圳市安居房换证登记申请书》、《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房地产证》;
(3)市房改办批复;
(4)申请人身份证明,如转移时买方为单位的,还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的提交单位成立批文和负责人任命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公证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如属赠与、继承、交换情况的,则需先换证再进行转移登记。

第8题:

下列关于更正登记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B.不动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但在错误登记之后已经办理了涉及不动产权利处分的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的除外
C.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更正登记中,需要更正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内容的,应当口头通知权利人换发
D.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证实登记确有错误的材料和其他必要材料

答案:A,B,D,E
解析:
C项,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填制错误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更正登记中,需要更正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换发,并把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无误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9题:

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正确答案: 1、居住在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护照;
(2)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居住在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护照;
(2)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
(2)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4、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
(2)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3)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工作局出具的《收养能力评估证明书》。
5、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3)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第10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设立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1)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6)住所使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