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知识

有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过投标,某施工单位以5500万中标,并且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为了备案时少交纳税金,与施工单位重签了一份合同并约定合同价款为2800万作为备案合同,进行了备案。但承包人与发包人申明双方还按中标的合同执行,请问如果工程进入诉讼程序后,该备案合同有效吗?

题目

有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过投标,某施工单位以5500万中标,并且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为了备案时少交纳税金,与施工单位重签了一份合同并约定合同价款为2800万作为备案合同,进行了备案。但承包人与发包人申明双方还按中标的合同执行,请问如果工程进入诉讼程序后,该备案合同有效吗?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首先,“备案合同”与中标合同并不属于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黑合同”和“白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因此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的前提有两个:第一经过了招投标,第二,中标合同经过了备案。所以如果当事人用于备案的合同是另外订立的所谓“备案合同”而不是中标合同时,就不能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
其次,如果所谓“备案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标准、价款条款与中标合同中的相应条款不一致,那么“备案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标准、价款条款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根据上述三条规定,可以得出如果“备案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的则“备案合同”中相应条款无效。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一般认为工期、质量标准、价款属于实质性条款,在当事人不用中标合同,而是用所谓的“备案合同”向相关行政机关备案的情况下,如果“备案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的,则“备案合同”中有关工期、质量标准、价款的条款应当属于无效条款,其他非实质性条款如果“备案合同”与中标合同不一致的,应以签订在后的“备案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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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时,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


答案:对
解析:

第2题:

乙施工单位通过招标程序中标了甲开发公司的一个施工项目。签约前,甲要求让利 5%,否则不签施工合同。后双方按中标价签订了备案合同,同时签订了让利 5%的补充协议。竣工结算时,甲按让利协议扣减结算总价 5%,乙以自己亏损为由不同意让利并向法院起诉,要求按中标价结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B.该补充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
C.应以补充协议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D.乙方行为构成合同违约

答案:A
解析:

第3题:

某承包人与发包人以中标价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履行了备案手续,发包人与承包人又签订了要求承包人在中标价格基础上让利5%的补充协议,工程结算时双方对工程价款发生争议,则应当以()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A、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B、补充协议
C、重新商定合同
D、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

答案:A
解析:
2018新教材P115本题中的备案的工程合同和补充协议是属于典型的“黑白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因此,本题选A。

第4题:

乙施工单位通过招标程序中标了甲开发公司的一个施工项目。签约前,甲要求让利5%,否则不签施工合同。后双方按中标价签订了备案合同,同时签订了让利5%的补充协议。竣工结算时,甲按让利协议扣减结算总价5%,乙以自己亏损为由不同意让利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中标价结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B、该补充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
C、应以补充协议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D、乙方行为构成合同违约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建设工程合同制度。阴阳合同,应以备案合同即阳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第5题:

某市一建经过招投标中标后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备案,后建设单位又要求施工单位出具了降价10%的让利承诺。该承诺未再办理备案手续。对于此补充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补充协议对工程价款的改变不属于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
B.该协议变更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合同约定变更,不需要再次备案
C.由于该协议未办理备案,工程结算时只能以原备案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D.该补充协议应当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133 / 2019版教材P132
对于“黑白合同”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6题:

某承包人与发包人以中标价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履行了备案手续,发包人与承包人又签订了要求承包人在中标价格基础上让利5%的补充协议,工程结算时双方对工程价款发生争议,则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应当是( )。


A.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B.补充协议

C.重新商定的合同

D.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

答案:A
解析:
本题中的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是属于典型的“黑白”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故选项A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4012。

第7题: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 )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A.备案的中标合同
B.最后签订的合同
C.双方协商所确定的合同
D.签订合同时工程所在地的价格标准

答案:A
解析: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8题:

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B.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以外的其他形式
C.采用招投标方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计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D.采用招投标方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作为计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答案:A,C
解析: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招投标方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计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第9题:

乙施工单位通过招标程序中标了甲方开发公司的一个施工项目。签约前,甲要求让利5%,否则不签约施工合同。后双方按中标价签订了备案合同,同时签订了让利5%的补充协议。竣工结算时,甲按让利协议扣减结算总价5%,乙以自己亏损为由不同意让利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中标价结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3)

A.应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B.该补充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
C.应以补充协议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D.乙方行为构成合同违约

答案:A
解析:
2004年 10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 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因此,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签订合同的行为属违法行为,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10题:

乙施工单位通过招标程序中标了甲开发公司的一个施工项目。签约前,甲要求让利5%,否则不签施工合同。后双方按中标价签订了备案合同,同时签订了让利5%的补充协议。竣工结算时,甲按让利协议扣减结算总价5%,乙以自己亏损为由不同意让利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中标价结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应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B. 该补充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
C. 应以补充协议座位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D. 乙方行为构成合同违约


答案:A
解析:
2013年建设工程法规真题第69题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综上所述,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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