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保护知识竞赛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草原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牧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并接受怎样的处罚?

题目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草原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牧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并接受怎样的处罚?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草原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牧的,由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并限期出栏:
(一)超载10-30%的,每个超载羊单位罚款十元;
(二)超载31-50%的,每个超载羊单位罚款二十元;
(三)超载50%以上的,每个超载羊单位罚款三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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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如何来核定草原载畜量?


参考答案:省、市州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确定不同类型草原的载畜量标准;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载畜量标准,结合草原前五年平均生产能力,核定草原载畜量。载畜量每五年核定一次。草原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饲养的牲畜量不得超过核定的载畜量,保持可利用饲草饲料总量与其饲养牲畜所需饲草饲料量的动态平衡。

第2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非法开垦草原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非法开垦草原的,由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题:

在草原上铲挖草皮、泥炭的,《甘肃省草原条例》是怎样规定其法律责任的?


参考答案:在草原上铲挖草皮、泥炭的,由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4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草原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牧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并接受怎样的处罚?


参考答案:草原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牧的,由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并限期出栏:
(一)超载10-30%的,每个超载羊单位罚款十元;
(二)超载31-50%的,每个超载羊单位罚款二十元;
(三)超载50%以上的,每个超载羊单位罚款三十元。

第5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的承包经营草原的程序是什么?


参考答案:《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承包经营草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法拟定承包方案;
(三)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并公示;
(四)依照承包方案公开发包;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6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怎样保护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荒漠化和生态脆弱区的草原?


参考答案:对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荒漠化的草原和生态脆弱区的草原,应当实行禁牧,对轻度退化的草原应当实行季节性休牧,并按照草原退化程度采用综合改良措施,改善草原植被。实行禁牧、休牧的草原,应当设立明显标志。

第7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旱作人工草地不宜在哪些条件下的天然草原上建设?


参考答案:《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不得在下列天然草原建设旱作人工草地:
(一)年平均降水量在350毫米以下的;
(二)坡度25度以上的;
(三)土壤条件不适宜种植的。

第8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禁止哪些破坏草原植被的行为?


参考答案:禁止开垦草原。禁止在草原上铲挖草皮、泥炭,防止造成新的植被破坏、草原沙化和水土流失。

第9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草原征用、使用审核权限是怎样划分的?


参考答案:征用、使用草原超过七十公顷的,报农业部审核;征用、使用草原七十公顷及其以下的,经省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10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明确规定哪些草原应当纳入国土治理建设规划实施专项治理?


参考答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将退化、沙化、盐碱化、荒漠化的草原纳入国土治理建设规划,划定治理区,组织有关部门实施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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