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蠡知识竞赛

范蠡的哪个儿子为西施所生?()A、大儿子B、二儿子C、三儿子D、四儿子

题目

范蠡的哪个儿子为西施所生?()

  • A、大儿子
  • B、二儿子
  • C、三儿子
  • D、四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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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老王有三个孩子,最小的是智障儿,没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二儿子是教授,不经常在父母身边;大儿子在家务农,常年在父亲身边。老人非常喜欢大儿子,后来在家庭聚会上老人立下书面遗嘱:自己死后将财产归老大所有,老二老三不得分割。几年后老人去世,大儿子独自获得了财产,二儿子虽有不满但也接受,只是觉得三弟没人照顾,想让大哥分点遗产给三弟。大儿子坚决不同意,还以父亲的遗嘱为由指责二儿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三儿子不可以得到一些遗产,因为父亲明确要求只给大儿子
B.三儿子可以得到一些遗产,因为都是老人的孩子,并且老二也可以得到一部分
C.三儿子可以得到一些遗产,因为都是老人的孩子,但老二不可以得到
D.三儿子不可以得到一些遗产,因为老大照顾老人的时间最多,谁照顾的多就该给谁

答案:C
解析:
考点:遗嘱的有效。 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必要的继承份额。为防止遗嘱自由绝对化,保障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生活需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2题:

是谁害了范蠡小儿子的命?()

  • A、范蠡大儿子
  • B、庄生
  • C、楚王
  • D、范蠡二儿子

正确答案:A

第3题:

丧偶的张老汉有三个儿子。在其精心抚养下,三个儿子先后成年离家工作。张老汉一直随着二儿子生活,但也经常到另两个儿子家小住。1999年7月24日张老汉亲笔立下遗嘱,说在其去世后,老家的祖传房屋由三儿子继承,并经公证机关公证。2000年初,张老汉重病,张老汉住在大儿子家进行治疗。因大儿子伺候周到,张老汉便亲笔立下遗嘱,由大儿子继承其祖传的房屋,并有签名,注明的时间为2000年4月10日。2001年张老汉的病情加重,由二儿子护送至老家,路上二儿子对张老汉照顾得很好。在张老汉的祖屋里,张老汉口述遗嘱:祖传的房屋由二儿子继承,由乡秘书做记录,并在遗嘱上签名,注明年、月、日。张老汉去世后,兄弟三人处理完后事后,各拿出遗嘱要求继承祖传的房屋。


正确答案:
答:张老汉的祖传房屋应由三儿子继承。因为张老汉立有遗嘱.故适用遗嘱继承。因为三儿子继承祖传房屋的遗嘱属于公证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不能撤销或者变更。由大儿子继承的祖传房屋的遗嘱,虽然也为有效的书面遗嘱。但是其前有公证的遗嘱.故不能作为继承的依据。由二儿子继承祖传房屋的遗嘱,属于代书遗嘱。但由于立遗嘱时没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遗嘱上签名.故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4题:

为妈妈找回壮锦的是()。

  • A、大儿子
  • B、二儿子
  • C、三儿子

正确答案:C

第5题:

范蠡的第几个儿子在楚国杀了人,入了牢?()

  • A、四儿子
  • B、三儿子
  • C、二儿子
  • D、大儿子

正确答案:C

第6题:

共用题干
林先生2014年因病去世,家中有房屋两套,市价约值人民币200万元,汽车一辆,市值约12万元,存款及其他财产约50万元。林先生住院期间欠医院治疗费10万元。林先生的爱人万女士因为身体不好,2011年从单位办理了病退手续,一直在家养病。林先生夫妇有两个儿子,均已经成家。料理完林先生的身后事,二儿子出示了一份林先生的遗嘱,遗嘱中将一套房屋、存款及其他财产留给万女士,另一套房屋由二儿子继承,汽车留给大儿子。遗嘱由二儿子的妻子代书,上面有林先生的签字,二儿子及主治医师小夏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面签名。林先生的大儿子认为遗嘱系伪造,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遗嘱无效。

林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
A:万女士、大儿子、大儿媳、小儿子、小儿媳
B:大儿子、大儿媳、小儿子、小儿媳
C:万女士、大儿子、小儿子
D:大儿子、小儿子

答案:C
解析: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在本案中,林先生的法定继承人为妻子万女士和两个儿子。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认定遗产时,应将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出。《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本案中,林先生和万女士的夫妻共有财产为房屋两套、汽车一辆、存款及其他财产约50万元,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林先生的遗产为这些财产的一半。
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及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因而夫妻双方应对共同债务负连带责任。为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清偿。
代书遗嘱需要符合的条件之一是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案例中,二儿子是林先生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不能担任见证人,因此C选项错误。二儿媳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能担任见证人,因此BD选项错误。主治医师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可以作为见证人。
遗嘱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法律对遗嘱的形式有明确规定,遗嘱人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制作遗嘱,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设立的遗嘱,不能发生效力。林先生所立的代书遗嘱中由二儿子担任见证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遗嘱无效。

第7题:

范蠡致富后,认为自己年岁已高,把生意交给了他的哪个儿子?自己带着妻子等人去游山玩景了。()

  • A、大儿子
  • B、二儿子
  • C、三儿子
  • D、小儿子

正确答案:A

第8题:

蒋某因心脏病不幸去世,其共有四个儿子,他一直与大儿子共同生活;二儿子因残疾、家境困难出力比较少;三儿子大学毕业以后在大城市里生活,家境富裕,但是因为远,很少回家,也没有尽到扶养老人的孝道;小儿子现在还在上大学,还要靠三个哥哥的照顾。蒋某去世以后,四个儿子协商不均等分割蒋某的遗产,那么蒋某的儿子中应少分遗产的继承人是( )。

A.大儿子

B.二儿子

C.三儿子

D.小儿子


正确答案:C
依据《遗产法》的规定,不均等分割遗产的情形有:(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均等。三儿子家境比较好,又没有尽到扶养老人的孝道,所以三儿子应少分遗产。

第9题:

李靖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叫金吒,二儿子叫木吒,三儿子叫()。


正确答案:李狗蛋

第10题:

周天子年老了,膝下有四个儿女:大儿子(妃嫔所生);二女儿(王后所生);老三是王后所生的女儿;小儿子(王后之子)。几个儿女都想争王位。按照西周宗法制的规定,请问王位该传给谁?()

  • A、大儿子
  • B、二女儿
  • C、老三
  • D、小儿子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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