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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是否要股东会作决议?

题目

公司合并,是否要股东会作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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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7﹒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有关决议的有( )。 A.公司合并的决议 B.公司分立的决议 C.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决议 D.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正确答案:ABC
【答案】ABC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2题:

当出现下列( )情况时,丁可以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

A.丁反对青山公司和绿水公司的合并,股东会会议通过了该项决议

B.丁反对公司向外出售其办公大楼,股东会会议未通过该项决议

C.青山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丁反对通过修改章程让公司继续存续,股东会会议通过了该项决议

D.丁请求公司分配利润遭拒绝


正确答案:AC

第3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问题中,哪些应给以否定的回答?( )。

A.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行政法规的,该决议是否当然无效

B.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由此作出的决议是否当然无效

C.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该决议是否当然无效

D.股东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后是否必须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BCD
 【考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
  【解析】《公司法》第2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4题:

丁公司股东会关于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无效。该担保事项应由无关联关系的股东表决决定。

第5题:

丁公司股东会关于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丁公司股东会关于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在本题中,丁公司股东会讨论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时,甲公司未回避,公司唯一的无关联关系股东丙公司未出席会议。

第6题:

公司合并,应当由公司的()作出决议。

A.董事会

B.股东会

C.监事会

D.股东代表大会


参考答案:B

第7题:

需要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有()。

A、修改公司章程

B、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C、变更公司形式

D、对外重要投资


参考答案:ABC

第8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A、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B、分立、合并、解散的决议

C、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D、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正确答案:ABCD

第9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 )情形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A.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5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情况下,股东会会议决议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股东会会议决议与其他公司合并,或者公司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C.股东会会议决议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E.股东会会议决议减少注册资本


正确答案:ABD
[答案]:A, B, D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10题:

根据《公司法》,有( )情形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A.在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5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情况下,股东会会议决议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股东会会议决议与其他公司合并,或者公司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C.股东会会议决议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E.股东会会议决议减少注册资本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注意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相区分。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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