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条例知识竞赛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有哪些职权?

题目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有哪些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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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正确答案: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①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②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③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④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2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参考答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行使下列职权:(1)修改宪法;(2)监督宪法的实施;(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6)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4)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8)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9)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0)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11)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12)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13)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14)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15)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16)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3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哪些职权?


参考答案:(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 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 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 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 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4题: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答案:
解析:
《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3)讨论决定教职工的住房分配、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评议、推荐,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5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参考答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6题: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哪些职权?


参考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2)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3)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4)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5)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6)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第7题: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

A.审议建议权

B.选举权

C.评议监督权

D.审议决定权

E.审查通过权


参考答案:ABCDE

第8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哪些职权?


参考答案:(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 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 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 法规和决议;(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 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 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十五)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十 六)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十七)决定特赦;(十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 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二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9题:

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中山大学2011年研)相关试题:(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哪些职权?(对外经贸2010年研)(2)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列举5—8项)。(北大2006年研)


正确答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职权有:(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修改宪法的权力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无论是对宪法的全面修改还是个别条文的修订都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2)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3)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选举和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和罢免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人选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并有权撤销上述人员的职务。(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5)监督国家机关。全国人大行使的监督权是国家最高形式的监督权。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负责中央军事委员会受全国人大监督。(6)其他应当由全国人大行使的职权。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体现了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职权有:(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修改宪法的权力,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无论是对宪法的全面修改,还是个别条文的修订,都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2)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3)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选举和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和罢免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人选,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并有权撤销上述人员的职务。(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5)监督国家机关。全国人大行使的监督权是国家最高形式的监督权。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负责,中央军事委员会受全国人大监督。(6)其他应当由全国人大行使的职权。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体现了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

第10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国防职权有哪些?


正确答案: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制定有关国防方面的基本法律;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