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证行应申请人的要求修改信用证,将原信用证中的卸货港由上海改为烟台。修改通知发出后一直未接到受益人接受或拒绝的确认。开证行认为受益人接受了信用证修改。不久议付行交来单据,其他单据都与信用证相符,只是提单中的卸货港仍为上海。开证行应()。
第1题:
有一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交商业发票,该信用证对货物的描述如下:520件100%纯丝绸女裤,贸易术语为FOBXXX港,从ABC港运至DEF港。开证行收到单据后认为单证不符,理由是商业发票没有注明FOBXXX港贸易术语。()
A开证行的拒付是无理的,商业发票上没有必要注明贸易术语
B开证行的拒付是无理的,因为信用证没有要求商业发票上必须注明贸易术语
C开证行有权拒付,“贸易术语为FOBXXX港”是信用证中货物描述的一部分,发票的货物描述应该与信用证的描述相符合
D开证行接受不接受单据都可,据实际需要而定
第2题:
信用证的基础是买卖合同,当信用证与买卖合同不一致时,受益人应要求()
第3题:
信用证的基础是买卖合同,所以当信用证条款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受益人可以要求()
A. 开证行修改
B. 开证申请人修改
C. 通知行修改
D. 议付行修改
第4题:
开证行I行开立了不可撤销的跟单议付信用证,通过A行通知受益人。该议付信用证要求:全套清洁已装船“远洋提单”(Ocean Bills of Lading);从X国的任何港口起运至Y国的DEF。受益人提交信用证下的单据要求议付,交来的提单上注明:装运港:X国的一个港口;卸货港:Y国ABC;最终目的地:Y国DEF。请问该提单能否被接受并议付?()
第5题:
A行同时议付了同一受益人的两票单据,单据分属不同开证行的两个信用证,信用证均为自由议付信用证。由于出口货物相同和银行经办人员疏忽,在向开证行寄单时,将彼此的提单混淆,每一套单据中只有2/3提单和另一份单据的1/3提单。甲开证行很快付款,乙开证行则以提交2/3提单为由拒付。后A行获知客户已凭开证行提货担保提货,遂以此交涉,最终迫使乙行付款。请问你如何看待此案?
第6题:
I行开立一个不可撤销的即期付款信用证,通过A行通知受益人,I行要求A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兑。A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兑后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除其他单据外,信用证还要求一份装箱单。受益人发货后将单据提交给议付行要求付款。A行审单后发现单据不符,理由是装箱单没有采用载有受益人信头的纸张开立,并且受益人没有在上面签字。()
A受益人应该赶快按照A行的要求修改装箱单,以获得议付款
BA行提出的不符点不成立,装箱单不必用载有受益人信头的纸张开立,也不用在上面签字,除非信用证有特别的规定
CA行提出的不符点成立,装箱单必须要有受益人的签字
DA行应该将单据邮寄给I行,只有开证行I行才有权对单证相符与否提出意见
第7题:
下列关于信用证当事人表述正确的是()。
第8题:
第9题:
I行开立一个不可撤销的即期付款信用证,通过A行通知受益人,I行要求A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兑。A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兑后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除其他单据外,信用证还要求一份装箱单。受益人发货后将单据提交给议付行要求付款。A行审单后发现单据不符,理由是装箱单没有采用载有受益人信头的纸张开立,并且受益人没有在上面签字。()
第10题:
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