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纳税人兼营和混合销售有什么区别?
第1题:
营改增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其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专栏。
第2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的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有什么区别?哪种情况下应该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哪种情况下又应该将兼营行为转化为混合销售?
第5题:
营改增后,个人销售住房的政策是什么?
第6题:
部分企业反映:营改增前,小微企业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的,可以分别核定收入,分别享受3万元免税政策,营改增后这些企业全部缴纳增值税了,如果统一按照增值税收入核定,则无税户变成有税户。
第7题:
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
第8题:
不动产租赁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是否按季度申报?是否符合月销售额小于3万免税政策?
第9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能否汇总纳税?
第10题:
简述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中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