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前已经完工的项目,与业主进行了工程结算,已开具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和缴纳营业税的,但业主拖欠工程款,营改增后收到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第1题:
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单位向项目部结算施工水电费,应视同转售水电提供专用发票。
第2题:
营改增前,生产钢构件并负责安装施工的企业,销售钢构件按照销售货物适用17%税率计提销项税额,安装施工费按照建筑业适用3%税率全额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这种业务如何处理?
第3题: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暖气费,缴纳营业税时实行差额征税,开具代开普通发票,而营改增试点政策中并未延续差额征税政策,如何掌握?
第4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就4月30日之前的出售房产按预收款开具了地税的发票或收据,并缴纳了营业税,营改增后涉及到部分尾款和结算款发票如何开具?
第5题:
部分企业反映:营改增前,小微企业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的,可以分别核定收入,分别享受3万元免税政策,营改增后这些企业全部缴纳增值税了,如果统一按照增值税收入核定,则无税户变成有税户。
第6题:
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后,营业税被彻底取消,4月30日以前尚未申报或缴纳的营业税应改为缴纳和申报交增值税。
第7题:
营改增以前已签订个人住房转让合同,但未办理产权变更,应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第8题:
营改增前发生的货物、服务、不动产采购业务,营改增之后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
第9题:
公办幼儿园营改增前使用教育局印发的《辽宁省幼儿园、托儿所收费专用收据》作为发票开具给每位家长,营改增后是否可继续沿用此收据?
第10题:
“营改增”后新业务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