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SP规定企业需要制订的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第1题:
按新版GSP要求,企业还需要在采购前做采购计划吗?如果需要的话,是否还需要通过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批?
第2题:
按新版GSP要求,企业需要向供货单位提供合同和发票样本吗?
第3题:
第4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的仓库是否需要自动温湿度检测设备?
第5题:
请问新版GSP还要求做空调使用的手工记录吗,内容包括哪些?
第6题:
按新版GSP要求,质量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企业法人?
第7题:
新版GSP里第三十一条指出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报告、记录和凭证等。那么企业必须建立质量手册吗?
第8题:
新版GSP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请问此条文应如何理解?另外,由于目前企业均想尽可能节省人力成本,人员配备都不是太充分。请问按新版GSP要求,到底哪些岗位能兼职,哪些岗位不能兼职?
第9题:
新版GSP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设立与其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者岗位,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请问此处的“相适应”应如何理解?
第10题:
请问企业应从什么时间开始严格执行新版GSP,国家有统一的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