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宅区开始入住()年内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不可以终止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的委托管理合同.但业主委员会可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本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
第1题:
第2题:
瑞祥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由开发商所聘请的鸿运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业主入住后对该物业服务企业极为不满。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经会议决定解聘该企业,但吉宁物业服务企业称其与开发商有委托合同,业主现在无权解聘该企业。为此,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争执不下。
问题:
瑞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否可以续聘或者改聘别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什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权来自于产权人的委托授权。在物业开发阶
段,产权是开发商的,因而这时只有开发商有权决定请哪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开发和日后过渡期的管理。在业主人住后,由于产权的转移,物业管理的决定权也随之转移了,由业主的所有权派生出来的管理权或委托管理权自然也属于业主,因此,开发商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完成了过渡期的管理后,物业管理的决定权就随即从开发商手上转移到了业主手上,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对原开发商聘用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考察来决定是续聘还是改聘别的更好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3题:
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业主未办理入住及其相应手续的,( )。
A.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将视业主入住不成立
B.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将视业主入住成立
C.业主未与建设单位联系并作有效声明的,视同入住成立
D.即使业主与建设单位联系并作有效声明,仍视为入住不成立
第4题:
业主委员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会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审计的前提条件是在业主委员会与该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委托管理合同依法终止时。
第5题:
第6题:
甲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居住小区一期已经入住,当时的物业管理工作由甲房地产开发商的物业部完成。随着二期开发的继续和入住临近,甲开发商找到乙物业管理公司并签订了为期十年的物业服务合同。将该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权承包给乙物业管理公司。按合同约定。乙物业管理公司要向甲开发商交纳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和每年20万元的承包费。
问题:
1.甲开发商与乙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为期十年的物业服务合同效力如何?
2.甲开发商要求乙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承包费的合同约定是否有效?
1、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合同,属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故即便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为期十年的合同,但是在此期间,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业主就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了。
2、开发商对其所出售的房屋仅具有临时所有权人的身份,在房屋交付后物业服务合同的实际履约当事人是各个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对于代他人签署的合同,开发商借机会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承包金归己所有,是侵犯实际履约人即业主合法权利的行为,该条款无效。
第7题:
第8题:
A、物业使用人
B、业主大会
C、建设单位
D、业主委员会
第9题: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约束物业管理前期活动的行为规范的合同。
第10题:
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的管理未能达到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标准,或者违反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