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16)第4.2.3条,基坑周边堆置土方,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且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值。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16)第6.3.2条,基坑开挖和土钉墙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在上层土钉注浆体及喷射混凝土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
第5题:
堆土距沟槽边缘(),且高度();沟槽边堆置土方不得超过设计堆置高度。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基槽(坑)开挖时土方堆置地点,离槽(坑)边—般应在()以外,堆置高度不宜超过1.5M以免影响土方开挖或塌方。
第10题: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16)第5.1.5条,基坑支护设计应根据各个部位的()等因素划分计算剖面,对每一个计算剖面,应取不利条件下的计算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