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知识竞赛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经建设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工程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条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A、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B、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C、见证取样协议已经办理D、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E、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题目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经建设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工程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条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

  • A、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 B、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 C、见证取样协议已经办理
  • D、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 E、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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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依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的规定,建设单位供应的钢筋由( )。

A.建设单位负责试验,并承担试验费用

B.建设单位负责试验,双方分担试验费用

C.施工单位负责试验,建改单位承担试验费用

D.施工单位负责试验,双方分担试验费用


正确答案:C
20.C【解析】检验工作由施工单位进行,但是费用由提供材料设备一方负责。

第2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作C开始后,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变更申请,由于该项工程变更不涉及修改设计图纸,施工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尽快签发工程变更单。
问题:
2、针对事件1,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的程序


答案:
解析:
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的程序如下:
(1)审查工程变更申请;
(2) 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3) 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会签工程变更单;
(4) 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第3题:

20依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的规定,建设单位供应的钢筋由( )

A、建设单位负责试验,并承担试验费用

B、建设单位负责试验,双方分担试验费用

C、施工单位负责试验,建设单位承担试验费用

D、施工单位负责试验,双方分担试验费用


正确答案:C

第4题:

建设单位甲与施工单位乙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施工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有( )。

A. 甲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B. 乙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C.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D.乙必须提交对项目经理的授权书
E. 合同必须采用示范文本

答案:B,C,D
解析:

第5题:

甲施工单位在中标某学校教学楼工程中,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在总承包施工合同中约定“当工程量偏差超出15%时,该项增加部分或剩余部分综合单价按5%进行浮动”。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算时,其相应工程数量、单价等数据详见下表:

【问题】施工单位清单A 项、B 项单价是否可以调整?说明理由。如可调整,请分别列式计算调整后的清单A 和清单B 结算价款(保留两位小数,单位:元)


答案:
解析:
(1)清单A 项单价可以调整;
理由:清单A 项工程量增加比例为(33240.00-28000.00)/28000.00x100%=18.71%,增加幅度超过15%,根据合同约定,单价应予调整。
(2)清单B 项单价可以调整;
理由: 钢筋实际工程量较清单工程量减少比例为( 10176.00-7600.00 )/10176.00x100%=25.31%,25.31%>15%,变化幅度超过15%,根据合同约定,单价应予调整。
(3)调整后的清单A 结算价款=28000x(1+15%)x47+[33240-28000x(1+15%)]x47x(1-5%)=1559836.00 元
(4)调整后的清单B 结算价款=7600x4900x(1+5%)=39102000.00 元

第6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设计单位修改图纸使局部工程量发生变化,造价增加28万元。施工单位按批准后的修改图纸完成工程施工后的第30天,经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增加合同价款28万元的申请报告。
问题:
1.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同意增加28万元合同价款?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不同意施工单位增加28万元合同价款的申请。
  理由:施工单位未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提出合同价款调增要求。

第7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经建设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了如下事件:甲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建设单位于2012年9月20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各单位分别签署了质量合格文件。
  因使用需要,建设单位于2012年10月初要求乙施工单位按其示意图在已验收合格的承重墙上开车库门洞,并于2012年10月底正式将该工程投入使用。2013年2月该工程给排水管道大量漏水,经监理单位组织检查,确认是因开车库门洞施工时破坏了承重结构所致。建设单位认为工程还在保修期,要求甲施工单位无偿修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罚。
问题: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指出事件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事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应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施工单位、乙施工单位进行处罚?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事件中:
  (1)不妥之处:未按条例要求时限备案。理由:按条例规定于验收合格后15日备案。
  (2)不妥之处:要求乙施工单位在承重墙上按示意图开洞。理由:应通过设计单位同意。
  (3)不妥之处:要求甲施工单位无偿修理。理由:不属于保修范围,在已验收合格的承重墙开门洞而造成的管道破坏,由乙施工单位修理。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第六十九条,事件中:
  (1)对建设单位应予处罚。理由:未按时备案、未通过设计开门洞。
  (2)对监理单位不应处罚。理由:工程已验收合格。
  (3)对甲施工单位不应处罚。理由:工程已验收完成,分包合同已解除。
  (4)对乙施工单位应予处罚。理由:对涉及承重墙的改造,无设计图纸施工。

第8题:

试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原则。


参考答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原则:(1)依法指定的原则(: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3)优先解释、诚实信用的原则(4)实事求是、从我国实际出发的原则(5)对外开放、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原则

第9题:

(2017年)
【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在中标某高档办公楼工程中,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总承包单位将装饰装修、幕墙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专业分包。
该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指令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预验收通过后立即组织参建各方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组织安排有误,责令建设单位予以更正。
【问题】针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的验收组织错误,本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应由谁来组织?施工单位哪些人必须参加?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谁进行组织?


答案:
解析:
(P257)
(1)本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1 分);
(2)施工单位必须参加的人员:施工总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1 分)以及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1 分)。
(3)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1 分)。

第10题:

某工程经过招标,某施工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建设单位已压价)中标后进场施工,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建设单位又强行提出二次压价,某施工单位不予认可,所以双方未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工程主体已近封顶,建设单位亦按照约定按施工单位已完工程量进行付款,因未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未办证,工程不能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此种情况下,某施工单位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进行应对?需要收集的材料大致几类?月度报量建设单位恶意压价,拖欠进度款,则月度进度款利息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继续施工,同时与建设单位协商按照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规定补充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果双方仍不能就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达成意见,则施工单位应要求按照已完工程量结付工程款,然后撤场。如果双方补充签订了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则要求建设单位补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施工单位方可继续施工。如果施工单位想继续施工,则施工单位应收集好每个月的月报表及建设单位的批复、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变更等签证及索赔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月报量恶意压价,拖欠进度款,施工单位可以向建设单位主张拖欠进度款的利息,进度款的利息的时间起算点从进度款应付时间届满第二天起计算,由于当事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以具体要看当事人在投标文件中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约定,则施工单位可以按照建设部、国家工程局发布和推荐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来主张,理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的规定属于工程惯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26.1款规定:“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26.2款规定:“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26.3款规定:“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即应从建设单位批复施工单位提交的月报表的第15天开始计算逾期付款的进度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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