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各岗位知识

自配发全套服装后两年以内的离司人员,应向公司交回应由本人承担的服装费用及工作胸牌后,才能办理离司手续。

题目

自配发全套服装后两年以内的离司人员,应向公司交回应由本人承担的服装费用及工作胸牌后,才能办理离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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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依据《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业内流动管理自律公约》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申请离开原保险机构,必须按照保险机构有关管理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离司申请,并按公司规定交回相关单证资料或证件。保险机构在收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书面离司申请时,需向申请人提供有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的()。

A.《劳动合同解除》

B.《离职申请书》

C.《离司表》

D.《离司申请签收单》


答案:D

第2题:

枫叶服装有限公司采用进口面料和引进的进口设备独家设计出枫叶牌服装。公司业务员将该服装样品送到绿岛商场,商场进货人员看货后表示满意,愿意从枫叶服装有限公司购进此种服装2000套,但该公司存货只有500 套,双方签订如下合同:由枫叶服装有限公司在15 日内备齐2000套服装,货款总计200万元,商场在订立合同后5 日内预付货款50万元,于交货后15日内支付剩余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万元,并赔偿全部损失。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 98~100 题:

第 98 题 设枫叶公司生产出服装后,委托顺达运输公司将服装运输到绿岛商场所在地交货。顺达公司在运输途中,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货物灭失。此损失应如何承担?

A.应由枫叶公司承担

B.应由绿岛商场承担

C.应由顺达运输公司承担

D.应由枫叶公司、绿岛商场和顺达运输公司分担


正确答案:A
[考点]风险负担
[答案及解析] A。从题中所给条件可见交货地点在绿岛商场,而在运输过程中标的物灭失,是在交付之前,依《合同法》第l42条的规定,其风险应由出卖人枫叶公司承担。依据《合同法》第311条的规定,运输公司对货物不可抗力的损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C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第3题:

保险销售人员提出离司,保险机构未书面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也未在()以内处理完离司事宜的,保险销售人员可持足以证明离司申请时间的材料,向保险行业协会申请“快捷办理离司”程序。

A.20日

B.30日

C.60日

D.15日


答案:B

第4题:

赵敏为参赛,选购了一批布匹,到蒙派裁缝店委托加工一套民族服装。请问:(1)若裁缝店被百年不遇的洪水冲走,致使布匹灭失,应由谁承担该损失?(2)若服装加工完成后,裁缝店被百年不遇的洪水冲走,致使服装灭失,应由谁承担该损失?(3)若服装加工完成后,赵敏拒付加工费,裁缝店将服装扣留,是否有理?


正确答案:
(1)由赵敏承担该损失。材料所有人承担风险。(2)裁缝店承担该损失。工作成果的风险,交付前由承揽人承担,交付后由定作人承担。(3)有理。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5题:

设枫叶公司生产出服装后,委托顺达运输公司将服装运输到绿岛商场所在地交货。顺达公司在运输途中,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货物灭失。对此损失,应如何承担?( )

A.应由枫叶公司承担

B.应由绿岛公司承担

C.应由顺达运输公司承担

D.应由枫叶公司、绿岛商场和顺达运输公司分担


正确答案:A
本题涉及货物风险负担问题。依《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货物灭失系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故顺达运输公司对该货物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货损为风险问题。依《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题干所揭示,当事人约定的交货地点在绿岛商场所在地,在交付之前的风险应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第6题:

四、(本题22分)

案情:乙服装公司加工的服装款式新颖,做工考究,因此在业内小有名气。甲演出公司慕名而来,与乙服装公司订立服装加工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所有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加工完成之后,由乙公司负责送货上门。乙公司如期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丙公司派出两辆金杯面包车送货。在送货途中,车辆遭受雷击。其中一辆面包车幸免逃脱,另一辆起火燃烧,车辆和所载服装皆被烧毁,幸好没有人员伤亡。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服装,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演出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而丙运输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并且,甲公司发现乙加工的服装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经查此车服装系乙公司委托丁公司完成的。据此,请回答下列

问题:

1.定作服装的布料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2.甲演出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

4.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为什么?

5.甲对于送达的服装有权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四、【答案要点】
1.布料损失由甲演出公司承担,因为布料是因不可抗力而灭失的,应由所有权人承担损失。
2.甲演出公司无权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因不可抗为不能履
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因为乙服装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交付加工的服装,依法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
3.丙运输公司不能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运费。《合同法》第314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
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所以,丙不能请求已灭失的服装的运费。
4.丙运输公司无权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汽车损失。因为汽车的所有权是丙的,乙对汽车的毁损不存在
任何过错,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5.《合同法》第253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
定作人同意的,定作入也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本案中,乙将其承揽的服装交由第三人丁完成,应当就丁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甲负责,印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于未经甲同意,故甲有权解除合同。

第7题:

设枫叶公司生产出服装后,由于双方对于服装交货地点和履行费用没有约定而发生争执,该交货地点和履行费用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如何处理?( )

A.应在枫叶公司所在地交货

B.应在绿岛商场所在地交货

C.履行费用应由枫叶公司承担

D.履行费用应由绿岛商场承担


正确答案:AC
本题涉及合同当事人对交货地点和履行费用没有约定又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时的处理问题。依《合同法》第62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第6项规定,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本题中,履行义务的一方是服装的生产方枫叶公司,故应在枫叶公司所在地交货,并由其承担履行费用。

第8题:

保险机构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正常的流动申请拒不办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向省协会申请“快捷办理离司”程序,省协会向公司下达转办通知后仍然拒不办理离司手续的,省协会可处以每起()的违约金。

A.2000元

B.3000元

C.5000元

D.1000元


答案:A

第9题:

设枫叶公司为了赶制服装,将100套服装的加工交给恒通公司完成。后由于该100套服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而与绿岛商场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由于该批服装是恒通公司加工的,故应由恒通公司对绿岛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B.由于该批服装是枫叶公司委托恒通公司加工的,故应由枫叶公司和恒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该批服装不符合约定,应由枫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该批服装不符合约定,绿岛商场有权选择枫叶公司或者恒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
本题涉及因第三人的原因而违约时违约责任承担问题。依《合同法》第121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如前分析,本案合同为买卖合同,枫叶公司为出卖人,绿岛商场为买受人,枫叶公司交付的服装不符合约定,虽然系其转托第三人加工,但因第三人与绿岛商场之间并无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应由枫叶公司向绿岛商场承担违约责任,枫叶公司与恒通公司之间的纠纷依其合同约定处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第10题:

根据《关于规范人身险公司保险从业人员业内流动的指导意见(试行)》(烟保监发〔2011〕46号)规定,保险营销员向原公司提出终止代理协议申请的,如无特别原因,应在接到申请后______内办理完毕包括注销展业证在内的所有离司手续,并出具书面的离司证明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A.15个工作日

B.20个工作日

C.20日

D.30日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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