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维戈茨基关于语言和思维关系的观点是什么?
第2题:
如何理解身体思维?
第3题:
如何理解法律思维?
所谓法律思维,是指法律职业者根据现行法律进行思考、判断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一种思维定势,是受法律意识、法律思想和法律文化所影响的一种认识与实践法律的思维方式。理解法律思维概念,首先必须明确,法律思维的主体是以解决纠纷为己任的法律职业者特别是法官,他们以法律的名义居于裁判者的地位,扮演着人间正义守护神的角色。在他们的心目中,对法律的忠诚远远大于对政治道德或宗教的忠诚。
其次,理解法律思维概念还必须明确,法律职业者心目中至高无上的法律,既是他们思考和认识法律问题的前提,又是他们思考和认识的对象。
再次,对法律思维的理解还必须将其置于特定的法律职业活动之中。特定的法律职业活动,使其从业者形成为一个知识、利益、地位和荣誉共享的共同体。因为信仰,从业者把法律职业当成自己毕生的追求,并在职业活动中,发自内心甘受法律对自己的情感和思想进行的“统治”。
最后,由于法律思维方式与法律制度的传统密切相关,必须说明,本书讨论的法律思维主要是受大陆法系传统影响的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因为,“一个应当探讨所有法律思维安排的普遍的法律思维方法论是不可能的”。
第4题:
简述语言和非抽象思维的关系?
第5题:
如何理解思维和语言的关系?
第6题:
“姐妹”关系(地域方言和共同语)
第7题:
如何来理解语言和文化之间的关系?
第8题:
科学语言和创新思维有什么关系?
(1)创新思维促进了科学语言的产生。
(2)科学术语,科学公式和科学图表的形成是创新思维的结果。
略
第9题:
萨皮尔-沃尔夫假说中提到语言和思维的关系是()。
第10题:
“父子”或“母女”关系(社会方言和共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