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67劳动法

吴某某是某设备公司的老职工。1994年5月,某设备公司与吴某某双方签订了六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自1994年5月始至2000年5月止。该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即自2000年7月1日始至2001年6月30日止。同时该合同第8条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末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此以后____期限内继续有效"。2001年7月16日,某设备公司向吴某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对吴某某进行了经济补偿等。但吴某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认为,双方劳动

题目

吴某某是某设备公司的老职工。1994年5月,某设备公司与吴某某双方签订了六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自1994年5月始至2000年5月止。该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即自2000年7月1日始至2001年6月30日止。同时该合同第8条规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末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此以后____期限内继续有效"。2001年7月16日,某设备公司向吴某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对吴某某进行了经济补偿等。但吴某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认为,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前末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即与吴某某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理由,裁决吴某某回某设备公司工作,双方重新明确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某设备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以该劳动合同缺少重要合同条款、以及该劳动合同没有经过鉴证;且合同为期一年已经届满、应终止劳动合同为理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吴某与设备公司签订的一年期劳动合同在一年届满后是否应当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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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三)

张某在甲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甲公司准备和张某再签订一份5年的劳动合同,张某则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甲公司认为如果张某拒绝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公司就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发现张某与甲公司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限为3年。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在下列情况下,甲公司应当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A.张某在甲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

B.甲公司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张某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C.张某与甲公司续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续订劳动合同

D.甲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张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D
AD。解析: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应当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续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者没有主规过错或者自身劳动能力限制等情形下续订劳动合同,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2题:

钱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该劳动合同到2009年6月30日终止。2009年7月1日以后,钱某照常上班

钱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该劳动合同到2009年6月30日终止。2009年7月1日以后,钱某照常上班,公司并未提出异议,一周后,公司通知钱某,称双方劳动合同已终止,钱某不用再来上班了,但钱某不服。下列关于双方的纠纷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公司的要求合法,无须向钱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B.公司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须向钱某支付替代通知期工资

C.公司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须向钱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钱某支付赔偿金


正确答案:C
劳动合同到期后,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则此时单位不再享有合同解除权。本例中双方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公司须向钱某支付赔偿金。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考查。《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3题:

吴某大学毕业后到武汉自谋职业,由武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到某信息中心工作。吴某到该中心正式上班后,双方并未签订聘用合同。上班不久,吴某生病住院,花去医疗费若干。该信息中心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付医疗费。吴某应如何请求解决?( )

A.吴某必须首先向该信息中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吴某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无需先行经过调解

C.吴某只能向法院起诉,因为其与用人单位未签仲裁协议

D.吴某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此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BD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前置性程序,非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不得向法院起诉,而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无须签订仲裁协议,因此,选项C错误,而选项D正确。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选项A是错误的,而选项B正确。

第4题:

吴某大学毕业后到武汉自谋职业,由武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到某信息中心工作。吴某到该中心正式上班后,双方并未签订聘用合同。上班不久,吴某生病住院,花去医疗费若干。该信息中心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拒付医疗费。吴某应如何请求解决?
A.吴某必须首先向该信息中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吴某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无须先行经过调解
C.吴某只能向法院起诉,因为其与用人单位未签仲裁协议
D.吴某必须先向劳动聿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此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


答案:B,D
解析:
。《劳动法》第79条。

第5题:

吴某与某软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公司支付9000元培训费对吴某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双方又签订了为期3年的服务期合同。工作一年后,吴某发现公司一直未给自己办理社会保险,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吴某正确的做法是()。

A:应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赔偿公司损失
B:应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赔偿公司损失
C: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D: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C
解析: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6题:

根据材料回答10~13题:

2009年11月1日,吴田应聘到甲公司工作,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期限2年;工资2600元;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1200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又要求吴田缴纳2600元抵押金,原因是防止公司职工在合同期内随意跳槽。吴田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即缴纳了抵押金。

2011年10月31日,吴田的劳动合同到期,甲公司与吴田续签了一份1年期的劳动合同,并退回了抵押金。由于公司效益比较好,2011年12月,吴田提出要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没有同意。吴田随后提交了辞职报告,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了劳动合同。吴田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被公司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小题。

吴田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属于约定条款的是( )。

A.合同期限

B.工资

C.试用期

D.以上均不属于约定条款


正确答案:C
选项A、B均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选项C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第7题:

吴某与某软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公司支付9000元培训费对吴某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双方又签订了为期3年的服务期合同。工作1年后,吴某发现公司一直未给自己办理社会保险,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吴某正确的做法是()。

A:应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赔偿公司损失
B:应提前2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赔偿公司损失
C: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D: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D
解析:
考点: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订立中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8题:

吴某、周某从2008年起就在某食品有限公司上班,吴某打扫清洁,周某负责礼仪接待。但只有周某与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2012年10月周某怀孕。12月31日酒店通知她们以后不用再到公司上班了。她们不服,但公司经理认为:(1)公司与吴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可随时终止;(2)公司规章制度早已明确规定,礼仪接待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间不得怀孕,周某明知故犯,严重违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周某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也该自动终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公司与吴某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然属于事实劳务关系

B.该公司以周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C.周某的劳动合同应终止,因为合同期限已到

D.该公司应从吴某上班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前下发双倍工资


正确答案:AD

第9题:

吴某与某软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后,公司支付9000元培训费对吴某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双方又签订了为期3年的服务期合同。工作一年后,吴某发现公司一直未给自己办理社会保险,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 《劳动合同法》,吴某正确的做法是( )。

A.应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赔偿公司损失
B.应提前30 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赔偿公司损失
C.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D.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D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因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本题中,公司没有依法为吴某缴纳社会保险,吴某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第10题:

职工李某2012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其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某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李某要求公司先支付其另一倍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

关于公司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与李某必须在2012年2月28日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B.公司可以随时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C.公司与李某应当在2012年3月31日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D.公司与李某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案:C
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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