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3民事诉讼法学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A、诉的合并种类不同B、诉讼标的不同C、诉讼地位不同D、参加诉讼的时间不同

题目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 A、诉的合并种类不同
  • B、诉讼标的不同
  • C、诉讼地位不同
  • D、参加诉讼的时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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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关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的叙述中,错误的有( )。

A.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

B.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放弃、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参加诉讼中通常是将原诉的原告与被告作为共同被告,而自己处于原告的地位;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参加诉讼中通常处于被告的地位

D.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通常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通常是为了维护他人的利益


正确答案:CD
CD。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因而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的第三方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是案件审理的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第三方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将本诉的原告、被告作为被告;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既不是原告,又不是被告,享有不完全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是二者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参加诉讼。

第2题: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予以简要阐述?


参考答案:参加诉讼依据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他人之间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他人之间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
参加诉讼方式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法院不能依职权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或法院通知其参加。
诉讼法地位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处于单独原告的地位,享有原告的诉讼权利,承担原告的诉讼义务;但是:
1.不能提出反诉;
2.不能提管辖权异议;
3.可以独立提起上诉。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般是处于“被告的地位”
诉讼权利受限:
1.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2.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3.不能提出反诉等。
但是如果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三,有权提出上诉。
是否承担民事责任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即使败诉,一般只是诉讼请求被驳回,不会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被告一方进行诉讼,并且在被告败诉的情况下对被告负有返还或赔偿的义务,因而可能被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

第3题: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实益公司可以以( )的身份参加诉讼。

A.自诉人

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共同诉讼人

E.原告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参加入。本题中,对天行公司和马空公司双方的诉讼标的,实益公司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所以实益公司可以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第4题:

简述第三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正确答案: 1.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持不同态度。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是争议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在同一法律关系中共同享有权利,或者共同承担义务,对争议标的态度完全一致。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的诉讼,与本诉的诉讼标的不是共同的,同本诉的原告或被告均无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2.诉讼地位不同。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一方在诉讼中只能与对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追加的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要么属原告一方成为共同原告,要么属被告一方成为共同被告,是原告与被告之间发生争议。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既不站在本诉的原告一边,也不站在本诉的被告一边,而是独立存在于原告、被告之外,同本诉的原告和被告都有争议的一种当事人,只能处于原告的地位。
3.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一般在原告起诉或被告应诉时一同参加诉讼,未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参加诉讼,追加为原告或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在本诉进行中以提起诉讼的方式参加诉讼的。

第5题:

下列人员中,有权提起上诉的是()

  • A、原告
  • B、被告
  • C、共同诉讼人
  • D、法定代理人
  • E、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A,B,C,D,E

第6题:

在确定由一个法院管辖后,经纬公司可以以( )的身份参加诉讼。

A.自诉人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共同诉讼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原告


正确答案:D

第7题:

张三和李四就一辆豪华轿车所有权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王五闻讯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无论张三还是李四都不是轿车的所有人,自己才对轿车享有所有权,这样,王五就成了张三、李四争讼案件的( )。

A、原告
B、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本题中,王五是因对张三、李四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参加到诉讼中的,所以,王五是对张三和李四争议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提起的新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相当于原告的地位,以本诉中的张三和李四作为共同被告;在本诉中,王五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8题:

在确定由一个法院管辖后,G公司可以以( )的身份参加诉讼。

A.自诉人

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共同诉讼人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要求考生掌握行政诉讼参与人身份的确定。

第9题:

试述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正确答案: (1)争议的诉讼标的不同。第三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或者有独立请求权,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其诉讼标的或者是共同的,或者是同一种类的。
(2)诉的合并性质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的诉讼是与本诉的合并;而必要与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则是诉的主体合并。
(3)参加诉讼的时间、方式不同。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共同诉讼人则不受时间限制,可以共同起诉,共同应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诉讼,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申请或被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必要共同诉讼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追加其参加诉讼,而普通共同诉讼人不愿共同起诉、应诉的,则应分别受理和审判。

第10题: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相当于()

  • A、原告
  • B、被告
  • C、共同诉讼人
  • D、诉讼参与人

正确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