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3民事诉讼法学

王某向某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夏某承担向王某借款2000元不还的民事责任。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案情也比较简单。因此,派出法庭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由于派出法庭人手不足,只派了一名审判员审理案件。因案件简单,该名审判员就简化案件审理的步骤、方式,未按普通程序的要求进行。案件审理结束后,该审判员未公开宣判,而只是将加盖了某基层人民法院印章的判决送达当事人。根据上述情况,程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只派一名审判员审理B、简化案件审理程序C、未公开宣判D、判决书上加盖基

题目

王某向某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夏某承担向王某借款2000元不还的民事责任。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案情也比较简单。因此,派出法庭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由于派出法庭人手不足,只派了一名审判员审理案件。因案件简单,该名审判员就简化案件审理的步骤、方式,未按普通程序的要求进行。案件审理结束后,该审判员未公开宣判,而只是将加盖了某基层人民法院印章的判决送达当事人。根据上述情况,程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只派一名审判员审理
  • B、简化案件审理程序
  • C、未公开宣判
  • D、判决书上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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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 )。

A.简易程序

B.普通程序

C.特别程序

D.审判监督程序

 


答案:A

第2题: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3题:

甲向某基层法院派出法庭起诉,要求本村村民乙返还其借款1000元。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故法庭决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该案。由于派出法庭人手不够,法庭只指派一名审判员审理此案,且自审自记。案件审结后,该审判员未公开宣判,只是将加盖了该法庭印章的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签收。下列行为中,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

A.法庭指派一名审判员审理此案

B.该审判员自审自记

C.该审判员未公开宣判

D.该判决书上仅加盖人民法庭印章


正确答案:BCD
《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二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限制。”故A项符合法律要求。《民诉意见》第17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内容,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告知被告,用口头或者其他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证人,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不得自审自记。判决结案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开宣判。”故BC两项不合法。《民诉意见》第173条规定:“人民法庭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必须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不得用人民法庭的印章代替基层人民法院的印章。”故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第4题:

关于审判组织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原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时可以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
B.人民法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案件作出除权判决时,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C.独任制只适用于建议程序
D.独任制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和派出法庭


答案:A,B,C
解析:
发回重审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选项A错误。公示催告程序除权判决阶段应当组成合议庭,选项B错误。独任制还适用于大多数的非讼案件,选项C错误。

第5题:

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C、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民诉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据此可知,无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不能仅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民诉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规定,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据此可知,原审无论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还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再审均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不能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民诉解释》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据此可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前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裁定转为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但无须经上级法院批准;在开庭后则不得再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6题:

关于简易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某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孙某抢劫一案,孙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予以承认,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被告人王某是聋哑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C.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均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出席法庭


正确答案:A
【答案】:A
【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故A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故B选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故CD选项错误。

第7题:

刘某和杨某因为经济纠纷,当日同时来到当地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要求法官进行审判。法官认为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的以下做法中错误的是:

A:法官认为必须经过起诉、受理阶段,不能即时进行审判
B:法官认为适用简易程序,简便起见法庭笔录可以不记
C:最后的判决中,法院在判决书上盖派出法庭的印章
D:如果双方当事人当时要求调解,法院也不能立即进行调解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7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到庭后,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开庭审理。所以选项A错误。第24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所以选项B错误。如果派出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最后应该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而非派出法庭的印章。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第2条的规定,原、被告双方同时到庭请求解决纠纷的,可以当即审理,当即调解。所以选项D错误。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第8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独任制,由审判员或陪审员进行审理

B.基层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一审案件时,都适用简易程序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采用口头起诉的方式进行起诉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一审的审理期限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独任制,由审判员进行审理。所以选项A错误。基层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时,适用简易程序。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简易程序缩短审结案件的期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不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期限。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

第9题:

关于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案件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案件发回重审,此时应该适用简易程序
C:王某欠李某5万元,有字据为证,王某自己也承认,但是就是不还钱。于是,李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于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所以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甲申请宣告乙无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案情比较简单,法官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答案:A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的规定,B、C、D选项分别属于发回重审、督促程序和特别程序,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第10题:

关于简易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某基层人民法脘审理被告人孙某抢劫一案,孙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予以承认,对指控的 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被告人王某是聋哑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C.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均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出席法庭


答案:A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审判:(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 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故A选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 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 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故B选项错误。《刑事诉 讼法》第21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 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 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故C 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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